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引导全省广播电视战线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加快建设“六高六强”广播电视强省,扎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开展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的评选范围包括:广播电视(含网络视听,以下同)作品、广播电视科技成果、广播电视单位、广播电视人物。
(一)广播电视作品: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自制并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含公益广告);经批准设立的省内制作经营机构,以第一出品单位资格在省内申报立项(备案)、公开发行的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
(二)广播电视科技成果: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的科技创新,广播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以及安全播出工作等。
(三)广播电视单位: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 (含行政执法机构);经批准在省内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的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教育、科研机构等。
(四)广播电视人物:在省内广播电视单位从事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领域的从业人员,重点从广播电视工作一线人员中推荐人选。
凡近3年内因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此次评奖。
二、奖项设置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分设四个系列奖项:
(一)广播电视作品奖(含提名奖)130个,下设6个子奖项。1.广播电视节目奖30个,提名奖30个;2.广播电视栏目奖10个,提名奖10个; 3.网络视听节目奖5个,提名奖5个;4.电视剧奖10个,提名奖10个;5.动画奖5个,提名奖5个;6.纪录片奖5个,提名奖5个。
(二)广播电视科技成果奖(含提名奖)80个,下设4个子奖项。1.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15个,提名奖15个;2.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10个,提名奖10个;3.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10个,提名奖10个;4.安全播出奖5个,提名奖5个。
(三)先进广播电视单位奖50个。
(四)优秀广播电视人物奖50个。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奖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评审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事项的具体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见附件1)。
(二)由省广播电视局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分别成立广播电视节目奖、网络视听节目奖、广播电视栏目奖、电视剧奖、动画奖、纪录片奖、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安全播出奖、先进广播电视单位奖和优秀广播电视人物奖等各子奖项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制定各子奖项的评奖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各子奖项的评审工作。
(三)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应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相关院校、非系统单位、民营机构的申报参评,按“属地管理”原则评选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按照评选奖励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对拟推荐上报的名单须按“两审三公示”要求进行初审、复审,并在所在单位和地区进行公示。对参评广播电视单位、广播电视人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各设区市、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推荐评审材料分别报送相应的子奖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相应奖项。
(三)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子奖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江苏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评审结果抄报省委、省政府。
五、奖励办法
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布获奖的广播电视作品、广播电视科技成果、先进广播电视单位和优秀广播电视人物名单,在全省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根据《省评比达标表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于获得表彰奖励的集体,不发放奖金)。
六、材料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报送本地区、本单位评选工作具体负责人、承办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职务职称、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等(见附件2),于8月15日前报省局人事处(联系人:肖继明、吴建伦;电话:025—84752212、84651552)。
(二)相关奖项材料报送和评选负责单位如下:
1.广播电视节目奖和栏目奖(含公益广告)、动画奖、纪录片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宣传处。
联系人:张淅;电话:025—84752230(节目奖、栏目奖)
联系人:谢友倩;电话:025—84752223(动画奖)
联系人:张少伶;电话:025—84651545(纪录片奖)
2.电视剧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电视剧处。
联系人:潘政治;电话:025—84651529
3.网络视听节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联系人:段耀辉;电话:025—84651569
4.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科技处。
联系人:偶德庆;电话:025—84752217
5.安全播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全传输保障处。
联系人:褚静;电话:025—84651565
6.先进广播电视单位奖和优秀广播电视人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
联系人:肖继明;电话:025—84752212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奖项,经公示后正式行文报送;
2.每个奖项,附200字以内参评奖项概述(见附件3),由各设区市和省属各单位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省局人事处;
3.报送材料,同时报电子文档(光盘)。
附件:
附件2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回执.docx
附件4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5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广播电视栏目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6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网络视听节目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7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电视剧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8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动画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9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纪录片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10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评奖.docx
附件11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docx
附件12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docx
附件13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安全播出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14 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先进广播电视单位奖和优秀广播电视人物奖)评奖实施细则.docx
附件15江苏省广播电视政府奖(先进广播电视单位奖和优秀广播电视人物奖)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