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17〕151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厅字苏办〔2019〕35号),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一)广播电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信息;

(四)本机关部门预算、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信息;

(五)本机关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六)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许可信息;

(七)全省广播电视频道频率等公共服务信息;

(八)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评奖推优信息;

(九)全省广播电视行业职称评审信息;

(十)全省广播电视行业从业资格考试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是局门户网站(http://jsgd.jiangsu.gov.cn/index.html),也会通过微信、微博政务公众号动态公布最新信息,或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在线访谈活动公开专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人可以在江苏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页面点击“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身份认证后,填写《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线提交;也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连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或者通过信函、传真提交申请。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4651555;传真号码:025-84419419。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邮寄时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依法依规处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因申请公开信息数量较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答复期限再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社会监督

本机关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