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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
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9 16:09信息来源:省局媒体融合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7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总局通知要求,现对申报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局。

二、各设区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报材料经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局。

三、申报参加全国评选的案例,也可参加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无需再次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3月28日前按要求将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sgdpx@vip.163.com。联系方式:马小改;025-58500705。

附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先导单位申请样表.docx

典型案例申请样表.docx

成长项目申请样表.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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