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处室负责人

处 长:曹 晖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3369955

工作职责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