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各相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港澳台办公室拟于近日启动实施港澳本土化合作传播项目,现征集项目参与单位及作品并进行遴选,入选作品将给予制作、译配、宣传补贴。
一、项目参与方式
1.自制粤语节目,在港澳地区主流媒体推广播出。
2.对自有版权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综艺节目、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粤语译配,在港澳地区主流媒体推广播出。
3.内地与港澳地区合拍节目。
二、遴选标准
1.导向正确。节目内容反映国家发展成就和人民美好生活,能够增进港澳同胞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2.艺术品质。节目形式符合港澳地区受众收视习惯,有助于实现内地节目在港澳地区规模化、常态化、本土化落地播出。
3.申报主体拥有节目版权,具有粤语译配能力,在港澳地区具有一定传播渠道。
有意参与单位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29886466@qq.com。
联系人:谢友倩;联系电话:02584752223。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