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J034/2024-00019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8 |
文 号 | 苏广电办〔2024〕140号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来源:省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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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规定,省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管理的通知》(苏广发宣[2006]9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适用。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管理的通知》(苏广发宣[2006]9号)
2.《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显示屏播放管理的通知》 (苏广发管[2007]1号)
3.《关于建立净化荧屏声频、抵制低俗之风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苏广发宣[2008]49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广播电视对农宣传工作的意见》(苏广发[2009]87号)
5.《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苏广发管[2012]48号)
6.《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国产电视动画播映体系的意见》(苏广发[2012]93号)
7.《江苏省县级应急广播建设工程验收暂行办法》(苏新广规[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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