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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
2020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17:57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省局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

二、奖项设置及资金扶持

1.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奖3个,每个奖励扶持资金3万元。

2.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奖3个,每个奖励扶持资金2万元。

3.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奖10个,每个奖励扶持资金1万元。

4.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融媒体抗疫宣传优秀案例”奖10个,每个奖励扶持资金1万元。

5.设立案例评选活动组织奖若干。

三、评选范围

1.本次活动面向省内省、市、县三级广播电视媒体征选媒体融合优秀案例。活动设置4个参评类别,分别是: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类、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类、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类和广播电视融媒体抗疫宣传优秀案例类,按类别分组进行评选。同一单位最多申报1个先导单位案例和2个单项案例(含成长项目),或者最多申报4个单项案例(含成长项目)参加评选,已完成和有潜力的案例(含成长项目)皆可参与本次评选活动。2019年评选已获奖的案例(含成长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是指全面落实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有关部署,坚定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实践,整体进展突出、成绩显著的相关机构。工作中能够立足实际,积极顺应移动化、视频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体制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传播平台建设、融合业务拓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深层次的改革举措,探索了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显著提升,主流媒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3.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是指各地各单位正在推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媒体融合项目,包括支撑平台、应用终端、融媒体产品等,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和开拓性。

4.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是指在媒体融合工作中的某个方面成效突出,已经取得良好效果或产生了较大影响力,具备可推广性和典型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包括业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新技术落地应用等。

5.融媒体抗疫宣传优秀案例是指在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等宣传工作中,积极履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职责使命,统筹各类资源,充分发挥融合传播优势,精心精细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优秀案例。

四、案例报送时间及方法

1.请参评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中的案例简介不超过500字,并提供不超过4000字的案例详细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活动申报表、案例详细材料等纸质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一份至省局,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省广播电视局媒体融合发展处;邮编:210002;联系人及电话:马小改025-58500705;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征集评选活动指定邮箱jsgdpx@vip.163.com,大小不超过1G。

2.申报表下载地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官网。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按照评选活动类别设置和申报要求,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已经申报参加2020年国家广电总局评选活动的案例,直接参加省局2020年评选活动,无需再次申报。

附件:1.2020年江苏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

          2.各类别案例申报材料内容具体要求.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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