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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5 19:35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部署安排,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初审、复审等程序,提出了229个先进集体、142名先进工作者和56名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新闻出版和电影方面

电 话: 010-63095014  83083146

传 真: 010-63095014  83083008

Email: zxbzjc@wenming.cn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邮 编: 100806

广播电视方面

电 话:010-86092519  86097711

传 真:010-68037614

Email:yangfuyu@nrta.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 编:100866

附件: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docx

          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doc

          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doc


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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