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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科技司对拟废止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15 12:28信息来源:总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标准化工作,近期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组织开展了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的复审清理工作,拟废止因技术内容过时落后或可被新发布标准替代等原因不再适用的部分技术标准,并于近日发布通知就拟废止的技术标准进行公示(通知附后)。

拟废止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共计92项,其中广播电视中心领域37项,有线领域27项,无线领域28项。

附通知原文:

总局科技司关于对拟废止的广播电视

技术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标准化工作,根据《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我司组织对2014年及之前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进行了复审清理,现就拟废止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

监督电话:(010)86092766,86092637(传真)

监督邮箱:mahailong@chinasarft.gov.cn

附件:拟废止的标准清单.docx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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