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在南通天安数智视听产业园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集聚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1
来源:省局规划财务处(公共服务处)
依据《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苏广电规﹝2025﹞2号),通过自主申报、审核培育、实地考察等环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在南通天安数智视听产业园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集聚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夏连春,025-84752218。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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