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和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和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强化扶持引导、选题规划、培训指导、交流合作,充分调动各级各地广播电视机构和社会各界参与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的积极性,源源不断推出优秀作品。要引导和鼓励以超高清赋能公益广告精品创作,积极支持使用超高清技术拍摄、制作公益广告作品,尽快实现新拍摄作品超高清化。要积极发挥公益广告短小活泼、便于传播的特点,大力加强全媒体、跨平台传播,拓展传播渠道,打通大屏小屏,不断提升传播力影响力。要进一步推动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直达基层和存量优秀作品再传播,继续建好用好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鼓励市广播电视台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积极下载播出全国、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优秀作品。要发挥公益广告在讲好中国故事、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促进公益广告国际传播,提高公益广告国际传播力影响力。
认真落实公益广告播出规定要求,即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二、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暨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征集申报
(一)作品主题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宣传创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法治社会建设(包括防范非法集资、禁毒宣传)、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文明旅游、卫生健康、敬老养老助老、扶残助残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本次征集评审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择优推荐参加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
(二)项目设置
作品申报项目分设类别:“广播类作品”“电即视类作品”,机构申报项目分设类别:“传播机构”和“组织机构”。
(三)申报主体
1.境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报“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项目。
2.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报“传播机构类”项目。
3.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报“组织机构类”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项目的作品,一般应在本次申报日期截止前一年内制作完成。
2.申报“传播机构类”项目的机构,应在2024年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报,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确保播出时长和条次,注意优化排播,积极推进全媒体传播,提升传播效果。
3.申报“组织机构类”项目的机构,应在2024年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项扶持、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起止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作品评审推荐时间: 2025年8月。
3.作品集中展播时间:2025年9月至12月。
4.申报“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六)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局和省广电总台要认真做好申报作品的审核、筛选、报送等各项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内容审核把关,防止作品同质化,确保选出导向正确、主题鲜明、触动人心的精品力作。
(七)作品技术标准
1.广播类作品:
MP3 或 WMA 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 Audio Vivid 标准。立体声和 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2.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x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 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x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 36Mbps。
(3)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3.作品时长及数量:
报送的广播、电视作品单件时长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件。
(八)报送数量
各设区市局、省广电总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各设区市申报播出机构、组织机构项目数量,可以分别申报1个。申报作品项目数量分别为:省广电总台报送10件以上作品,市级播出机构报送6件以上作品(无锡教育台电视类2件以上作品),县级播出机构报送2件以上作品,各设区市局报送辖区内节目制作机构的作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九)报送材料
1.《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申报作品U盘一份。
3.各设区市局、省广电总台汇总报送《公益广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十)报送渠道
各设区市局、省广电总台、省直管县局、各相关单位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通过EMS邮寄省局(纸质材料和作品U盘,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拷贝至作品U盘内)。省广播电视总台可将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局。制作机构或个人将申报作品和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设区市局。
联系人:生伟超;电话:025-84752229;邮箱:13951696315@139.com;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