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题材
文艺创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0 来源:省局规划财务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文联、市作协,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联席会议制度》《江苏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资助办法(试行)》,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25年度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聚焦“影响世界的江苏”和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主题,创作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具体参阅附件1)。

重大题材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从各地各单位报送的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中,综合考虑题材的重要性、体裁的多样性、文学台本的成熟度和主创团队的综合实力等,遴选全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年度重点推进项目,按程序研究确定2025年度省委宣传部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二、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文学类、舞台艺术类、广电视听类以及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类(电影类由省电影局根据有关政策另行组织实施)。

文学类主要指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文艺评论论著等创作。

舞台艺术类主要指戏剧、音乐、曲艺等门类的整台大型作品创作生产,包括新创、提升推广和传统(经典)复排三类。其中,提升推广项目征集与“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工作相协同,届时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文旅厅另行组织实施,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广电视听类主要指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纪录片(含网络纪录片)、广播剧、网络微短剧等创作生产。

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类主要指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大型主题创作工程。

三、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以我省创作人才为主(或在江苏立项)、已经完成前期创作工作的江苏原创作品,具体如下:

文学类:集体创作项目有完整创作计划及创作大纲,个人创作项目完成创作进度二分之一以上并提供已完稿部分的作品文本。

舞台艺术类:1. 新创项目要求在申报时已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等前期工作,且未实现首演;2. 江苏重点传统(经典)剧目复排项目,要求为20世纪40至90年代编创演出、在本院团建团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本剧种艺术创作史上有重要地位的具有当代价值的大型完整舞台艺术作品(具有完整故事情节,非折子戏、片段、选段、选场、精华、精粹等),包括原创作品、整理改编作品以及移植的中外经典作品等。

广电视听类: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完成剧本创作,并在我省申报备案、获得公示;广播剧、纪录片(含网络纪录片),完成剧本(脚本)创作,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提供立项批复材料。

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大型主题创作工程类:有可操作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参与创作的人员名单、拟创作的作品名单等。

四、报送要求

1. 请各单位参照“选题指南”,深刻认识、准确理解“重大题材”“主旋律”创作内涵要求,避免狭隘化、片面化、脸谱化,倡导原创性、多样性、创新性。认真谋划策划,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规划,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认真遴选、严格把关,以题材丰富、风格多样的优秀文艺作品,书写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所有项目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争议。

2. 申报名额:各设区市广电视听类项目不超过10个,舞台艺术类不超过3个,其它每类不超过2个。省广电总台报送项目不超过10个,省文联报送项目不超过10个,省作协文学类项目不超过10个,省演艺集团戏剧类项目不超过8个,省直其它单位不超过2个。

3. 材料提交:各设区市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汇总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需提交2025年度重点文艺项目汇总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2、3),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盖章。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盖章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刻录U盘),并于2025年2月28日按门类分送至相关单位:

文学类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作协三楼江苏文学院,联系人:邵峰科,电话:025-86486028。

舞台艺术类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江苏文旅大厦719办公室省文旅厅艺术处,联系人:汪悦,电话:025-87798854。

广电视听类寄送至: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号省广电局,联系人:路法田,电话:025-83225028。

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类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艺术部,联系人:唐健,电话:025-83572012。

附件:1、2025年度江苏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选题指南.docx

2、2025年度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项目汇总表.docx

3、2025年度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表.docx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 苏 省 作 家 协 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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