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新闻立台,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人才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推出更多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打造更多优秀新闻节目、培养更多优秀新闻人才,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和在线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报优秀广播新闻、优秀电视新闻、优秀广播电视新闻栏目、优秀广播电视新闻“头条”、优秀广播电视经济新闻、优秀广播电视调研式报道案例、优秀广播电视议题设置案例各不超过1件;优秀广播电视新闻记者编辑、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各不超过1名;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不超过1个。
省台申报优秀广播新闻、优秀电视新闻、优秀广播电视新闻栏目、优秀广播电视新闻“头条”、优秀广播电视经济新闻、优秀广播电视调研式报道案例、优秀广播电视议题设置案例各不超过2件;优秀广播电视新闻记者编辑、优秀新闻播音员主持人各不超过1名;优秀广播电视新媒体不超过2个。
申报优秀广播新闻、优秀电视新闻、优秀广播电视新闻栏目的作品、栏目必须在全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审中获得二等以上等次。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
联系人:张惠;电话:025-84651517。
附件:1.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百佳”推优办法.pdf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