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
主题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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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各持证(备案)网络视听制作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1号)要求,省广播电视局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对“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微短剧创作征集活动的全流程指导。并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省广播电视局分批推荐报送导向正确、契合主题、创意新颖、内容丰富、题材多样的主题微短剧,省广播电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入选项目全部纳入全省网络视听项目库,优先获得全省广播电视和文化旅游奖扶政策支持。
联系人:省广播电视局曾凡琴、王建;联系电话:025—84651556、025—84752230;邮箱:wlstjs2020@163.com。
省文化和旅游厅余鹏,联系电话:025-83421691,邮箱576995077@qq.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征集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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