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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全省广播电视
媒体融合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2 15:18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

近年来,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融合发展,成效亮点不断显现,一大批先进典型、项目、案例在全国、长三角和全省广电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中脱颖而出,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广电总局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全省广电媒体融合新经验新做法,持续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省局决定开展2024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按照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开展广电媒体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和项目征集评选推介,以典型示范引导带动全省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不断拓展“广电+政务服务商务”业态,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广电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

二、征集评选类别

本次征集评选主要设置4个类别,分别是: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合传播案例,按类别分组进行评选。

1.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主要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总局有关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实践,在传播平台建设、业务流程再造、机制体制创新、融合业务拓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整体成效显著、特色突出的广播电视媒体单位。

2.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主要是指在内容融合生产传播、业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新技术研发应用等某些或多个方面已经取得良好成效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推出的产品作品、业务服务等已经具备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备典型示范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

3.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主要是指在媒体融合工作中,围绕内容生产传播、业务服务、技术创新、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正在推进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媒体融合项目,包括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和开拓性的支撑平台、新技术应用、经营模式和融媒体项目。

4.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合传播案例:主要是指充分发挥广电媒体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多形态、多渠道,精心精细精准做好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合传播,在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的案例。

三、征集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供简介材料(不超过1000字,填入附件1申报表)和详细材料(不超过5000字,另附)。简介材料应条理清晰,突出整体性。详细材料应针对简介材料进行重点阐述,要求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数据翔实,包括整体工作、效益对比性数据、新闻和内容融合传播、新媒体平台账号建设成效、运行服务模式创新拓展、科技和数据开发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和亮点,避免过多主观感性描述。其中,简介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1.先导单位:单位整体发展情况,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下一步发展计划。

2.典型案例:案例基本情况,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取得的成效与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可提炼的经验与启示,下一步发展计划。

3.成长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创新点,目前进展和面临的困难,发展前景和预期目标成果,下一步推进计划和持续性安排。

4.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合传播案例:案例基本情况,主要特色亮点,内容主题、表达形式、创作手段创新情况,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等方面成效,融合传播的典型示范作用。

四、征集评选工作安排

1.征集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

2.征集申报数量:各设区市申报各类别案例总数不超过6个(各类别数量由市局结合实际确定),其中须有县级融媒体中心参评案例。省广电总台和省广电网络公司申报各类别总数不超过5个(各类别数量自行确定)。

往届曾获选为全国、长三角和全省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的不可进行同类别申报。往届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可进一步申报先导单位;往届成长项目如发展成熟并具有复制推广价值,可进一步申报其他类别。

3.征集初评工作:由各设区市局和省台、省网负责初评工作。请各设区市局组织辖区内市县广电媒体积极申报,并在3月22日之前择优报送省局;省广电总台和省广电网络公司参评案例直接报送省局。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统一发送至评选活动指定邮箱gdjmtrhc@126.com

4.征集复评工作:省局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地各单位选送项目案例按程序进行复评遴选。

5.征集评选成果应用:对入选的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和融合传播案例,省局将进行通报表扬,积极组织宣传推广先进做法经验,并在相关发展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同时,从入选相关单位、项目、案例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征集推选,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宣传推广,积极争取总局指导支持。

为鼓励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评选质量,此次征集评选设立媒体融合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组织奖。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征集评选工作,按照征集评选类别设置和申报要求,在广泛动员申报的基础上择优选送优秀案例。同时,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创新媒体融合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着力推动本地本单位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联系人:马小改;联系电话:025-58500705。

附件:2024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申报表.docx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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