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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28届
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9 17:40信息来源:省局宣传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8)要求,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2—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负责本地区参评项目初评和推荐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地方电视台播出的上述各类电视节目。

三、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违法失德人员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

四、报送数额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送总数不超过3个;省总台报送总数不超过6个;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节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征集作品

1.各单位传达通知要求,征集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参评作品。

2.制作单位参评“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须准确填写《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见附件1),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局提交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

3.制作单位参评“电视文艺栏目”须准确填写《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2),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局选送3期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参评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送的3期节目播出时间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内。

(二)组织审核

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征集到的作品开展审核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数额进行报送。出具审核推荐结果目录清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列),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三)寄送材料

各单位按照本通知中的“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两者内容应完全一致,并于3月1日前邮寄以上材料至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六、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盖章原件8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制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制作单位公章。

2.参评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文字材料各8份,用A4纸打印,加盖制作单位公章。

3.审核推荐结果目录清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列)原件2份,加盖市局或省台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作品视频文件汇总: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每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5G。文件名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

3.预告片或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请参考:“《作品名称》—预告片或宣传片”。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限3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原则上不小于1M。

5.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审核单位”。

6.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7.请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审核单位和作品名称。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七、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星光奖”评选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入选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参评作品的制作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八、申报时间

各市局和省总台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

九、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号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联系人:张惠、金晨;联系电话:025-84651517、025-84651582。

附件1.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doc

          2.第28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doc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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