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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
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两个人才”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17:56信息来源:省局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队伍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强江苏广电人才队伍,推动全省广电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建设、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以行业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和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广电“苏军”。

二、主要目标

(一)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广电人才队伍。适应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需要,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区域配置、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人才梯次配备更加合理,人才队伍总体素质明显提升。

(二)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复合型领军人才。适应全面推进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现代科技和业态模式发展变化,培养一批在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引领力和影响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一支富有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队伍。着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长远发展,挖掘培养一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优秀青年人才。

(四)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完备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人才使用机制,充分体现绩效和创新要素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行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全面提升人才政治业务素质

1.推动人才培养关口前移,推动行业单位通过与相关高校共建实习基地、实施大学生实习计划、设立专项奖(助)学金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委托式”培养试点,鼓励更多优秀毕业生进入广电视听行业。

2.根据人才发展需求,统筹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全行业人才轮训。定期举办全省“两个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专题研修班,对入选的全国、全省“两个人才”有计划地开展集中研修交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广电主题宣传、内容创作、技术保障能力竞赛和学术论文评选等活动,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培养锻炼和发现各类人才。

3.加强基层一线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全省行业人才实训基地,支持行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在职人员联合培养机制,推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

4.鼓励行业单位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要求,加大各类人才轮岗交流力度,帮助其拓宽视野、增强历练,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优秀人才。

5.探索建立全省广电行业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科技工程等通用类“人才池”,推动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流动、有效配置。

6.支持行业单位用好地方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本单位引才政策,统筹编制、岗位等资源,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投身广电视听行业。

7.统筹加强广电视听领域各类评审专家队伍建设,鼓励行业单位通过特聘、兼职、项目合作、担任顾问等柔性引才用才方式,吸引更多人才助力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8.指导行业单位建立以创新、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现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完善评价标准、针对新闻传播人才、文艺创作表演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不同特点开展分类评价。

9.建立“两个人才”鼓励激励机制,支持“两个人才”参加行业重大行政决策和各类评审活动,对“两个人才”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的省级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给予适当倾斜,探索开展行业领军人才社会调研考察、学术休假疗养等工作。

10.改进专业职称评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重大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畅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

11.支持行业单位探索实行人才项目制,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推动优质资源向优秀人才集聚,注重在重大宣传报道活动、重大题材创作、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识人选人用人。

12.引导行业单位探索建立首席制、工作室制等岗位聘用制度,加强对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的培养,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知名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编剧、导演、制片人和工程师。

13.鼓励行业单位打破人才身份限制,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强化创新力和贡献度在收入分配中的导向。

(三)创新优秀青年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快青年人才成长步伐

14.鼓励行业单位根据青年人才成长特点,制定个性化青年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不同类型青年人才特点,探索建立专项扶持计划。实施广电行业“名师带徒”人才项目,通过“传帮带”,对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有计划地加强培养。

15.推动行业单位加强青年人才实践锻炼,积极安排青年人才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在实践中提高政治和业务能力,加快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骨干人才。

16.鼓励行业单位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新人才,优先推荐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让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优秀青年人才施展才干提供舞台。

(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人才队伍教育管理

17.持续强化人才队伍理论武装和政治引领,引导人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站稳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坚定自觉听党话、跟党走。

18.引导行业人才强化“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担当,树立正确事业观,厚植爱国报国情怀,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在江苏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贡献聪明才智、实现人生价值。

19.加强行业人才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行业人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加强言行自律,提升文化品位,抵御“三俗”之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0.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规范“两个人才”推荐评选活动,定期开展“广电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适时开展“最美广电人”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见贤思齐浓厚氛围。

21.支持行业单位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探索创新、担当作为,为人才减负松绑,减少对人才创造性劳动的干扰,让他们心无旁骛地开展创作、科研工作,为人才成长营造宽松环境。

22.完善行业诚信制度,深入开展文娱领域、科研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对违法失德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行业惩戒,有效遏制不良倾向,廓清行业风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广电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广电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以《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为引领,制定明确发展目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务实工作举措,保障人才工作必要经费,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精准有效政策支持。建立广电部门领导干部分工联系高层次专家制度,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建议,加强跟踪服务,在全行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行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探索人才工作创新举措。广电视听行业协会、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在人才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人才队伍的组织引导,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形成工作合力。

(三)提升服务水平。广电部门和行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推动人才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加强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宣传阐释,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对行业人才的关爱服务,努力成为近悦远来的“人才之家”。



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

和青年创新人才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广电工作实际,就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坚持党管宣传、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要工作和发展需要,遴选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以下简称“两个人才”),激发和调动“两个人才”创业创新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两个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努力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广电“苏军”,为推动全省广电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二、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应当是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包括广播电视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制作经营机构)的从业人员。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一)新闻宣传类。主要包括从事新闻类专题类节目策划、编辑、采访、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重大主题宣传和全媒体融合传播等工作中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员。

(二)文艺创作类。主要包括从事文艺类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片等类型节目制片、策划、编导、创作表演等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格局气象大、价值坐标准、创作导向正、艺术表达新的重点节目作品主创人员。

(三)国际传播类。主要包括从事对外传播和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员。

(四)经营管理类。主要包括从事产业融合发展、媒体市场经营、产业基地运营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视听产业基地、产业融合项目、媒体融合创新实践等领域有较大突破,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科技与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从事采集制作、播出分发、传输覆盖、终端呈现、监测监管等的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在高新视听、数智网络、人工智能、算法治理、安全监管、战略研究、自主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领域有重大成果和重要创新的人员。

(六)理论研究类。主要包括从事行业政策研究、媒体融合与现代传播研究、对外话语体系研究、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行业学术领域有重大研究成果的人员。

三、人选条件

相关人选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行业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报国、敬业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

3.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能够独立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具备较强团队领导力,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非公领域人才,可纳入推荐范围。

(二)青年创新人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报国、敬业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3.热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和态势,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创新成果,业绩显著、影响广泛,得到行业和社会认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或非公领域人才,可纳入推荐范围。

四、推荐方法和程序

“两个人才”推荐工作实行逐级推荐、差额评定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名额分配方案

省广电局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相关单位的组织、初审、推荐工作。省广电总台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初审、推荐工作,省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公司系统的组织、初审、推荐工作。

(二)个人申报和单位初审

1.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申报,申报人登录“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下载打印申报表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同一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界别。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按人事隶属关系就有关人选政治表现、学风艺德、廉政情况等按程序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在初步人选个人承诺书签署意见并盖章。申报人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上传评审平台,正式向所属推荐单位申报。

(三)推荐单位审核及推荐

1.推荐单位通过评审平台对本地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个人承诺书及工作单位意见是否完整准确。

2.推荐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评议,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及各界别推荐排序,并就推荐人选在本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关于推荐工作的情况报告,通过平台报送省广电局。

(四)确定人选

省广电局人事处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遴选,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拟评定人员建议名单,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特殊支持和申报限制

(一)加大对行业发展重点方向人才的推荐力度。注重推荐在媒体深度融合、舆论引导、精品创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际传播、全媒体运营等方面具有突出业绩成果的人才,向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全媒体人才、高新科技人才、国际传播人才以及新文艺群体和非公领域人才倾斜。

(二)注重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基层一线人才的推荐。加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党政机关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严掌握。

(三)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重大荣誉,或取得本领域公认的重大成就、重要突破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推荐为行业领军人才人选。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重大荣誉,或取得本领域公认的重要创新成果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推荐为青年创业人才人选。

(四)曾经入选全国领军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曾经入选全国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的人员可作为领军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五)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行业领军人才评选。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青年创新人才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严格推荐标准,将德才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在业内有较大竞争力、引领力和影响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遴选出来,确保人选素质过硬。对政治方向不正确、政治立场不坚定的,有过重大工作失误、丑闻劣迹、违法失德失信等问题的,坚决不推荐。对有问题反映应核查但尚未完成核查的,不得列入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推荐单位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申报和推荐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担负起主要审核责任。推荐人选名单应当规范公示,并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严肃评选纪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拉选票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评审过程和重要情况应如实记录留痕,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对于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遵守保密规定。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单位或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投票或打分结果等。

七、附则

我省推荐参评全国“两个人才”的人选,从我省评定的“两个人才”中择优产生。

关于“两个人才”的退出机制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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