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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廓清行业风气
发布日期:2022-05-26 19:31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智库 浏览次数:

导读:2021年以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管理力度加大,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取得重大成效,文艺节目及行业人员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行业风气和行业生态为之一新,对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去年,中宣部对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作出专门部署,各有关部门协同发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严从实、纵深拓展,形成了近年来力度最大、效果最显的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广电部门结合实际,紧盯问题,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大力推进文娱综合治理,有效遏制歪风邪气,全面净化行业生态,助力营造天清气朗的文娱领域好风气。

一、多部门协同,全方位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

近年来,我国文艺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价值导向偏差、片面追逐商业利益等突出问题。2021年9月初,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突出问题,做出综合治理总部署。

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结合管理职能职责,集中采取措施,覆盖文娱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形成系统性治理合力。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267号)等文件,组织召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座谈会,约谈重点机构,研究片酬管理举措,要求坚决反对唯流量现象、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出台整治“饭圈”乱象的具体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促进网站平台规范管理、有效履责。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文旅市场发〔2021〕91号),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这些措施高频次、强有力,聚焦文娱领域乱象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靶向性强,全方位用力,见招拆招,治标治本,形成前所未有的治理广度、力度、深度,形成了立规正矩、教育引导、打击震慑、建立长效机制的诸多成果。

二、广电领域文娱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文娱综合治理推出一系列真招实招,条条切中问题要害,有效廓清行业风气,遏制行业不良倾向,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变化、见到实效。

(一)持续整治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

一是密集出招,坚决抵制泛娱乐化。2021年9月9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召开座谈会,强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坚决抵制调侃丑闻、炒作负面热点、制造对立等错误做法。10月29日,中宣部、广电总局就卫视节目存在的过度娱乐化问题,约谈有关省级广播电视台,要求对不同程度存在的过度娱乐化、追星炒星等问题坚决整改,加快转型发展,用更多高品质的电视节目丰富和引领人民群众的高质量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抵制“唯流量”“唯颜值”的畸形文化,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

三是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充分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严肃客观评价节目。

四是科学看待收视率、点击率等量化指标。加大“中国视听大数据”推广应用力度,有效发挥视听大数据价值引领作用。

(二)强化内容把关和监管

一是加强电视剧全面全程全效质量管理。广电总局严格内容监管,坚决整治泛娱乐化、跟风创作、粗制滥造等问题,颁布《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提升剧集制作规范化水平,整改剧集注水、署名争番等乱象。

二是加强综艺节目管理。开展全国性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炒星追星乱象,禁止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对于选秀类节目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坚决制止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买投票的现象。湖南省局加强对真人秀节目和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管理,重点指导湖南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广东省局针对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召开8个行业专项会议,共清查341个广播电视节目,下架5个播出机构21个问题节目,下架违规网络视听节目共计731万部(条)。

三是开展短视频专项治理。广电总局督导抖音、快手等10多家短视频平台开展为期2个月的短视频节目和账号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清理违规账号38.39万个,违规短视频节目102.40万条。一大批“伪正能量”节目、借“网红儿童”牟利账号、“低级红、高级黑”内容得到清理。

(三)坚决不用违法失德艺人

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注重强化行业队伍建设,及时惩治违法失德人员,打歪风树正气。广电总局印发通知,聚焦重点问题,明确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等要求,提出违法失德人员“坚决不用”的标准,不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出镜发声的机会和平台。与此同时,举办推动电视剧创作生产高质量发展演员和经纪人培训班,提高队伍职业素质,建立重点网络综艺节目主要嘉宾承诺制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行业自律。

(四)坚决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税漏税等问题

2021年,广电总局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电视剧行业生态 加强电视剧片酬管理的通知》,坚决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税漏税等,遏制资本不良牟利,促进演员收入公开透明、依法纳税。广电总局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综合治理,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针对郑爽偷逃税案等相关企业和人员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偷逃税典型案例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产生极大震慑作用。

(五)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以规范化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2年4月1日,广电总局发布的《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正式实施。4月26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就制片人职责、安全与保障、劳务报酬等进行具体规范。5月7日,两协会联合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对演员片酬、纳税、艺德、作品署名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化指导。这些措施是对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成果的深化与巩固。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综合治理日益完善,但随着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新应用新业态的不断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复杂、挑战更严峻。下一阶段,需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巩固扩大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成果,将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健全网络视听管理和协同治理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治理的预见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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