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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遴选优秀视听节目
进行译制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17:34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加强和改进视听节目国际传播工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我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当代电视剧、动画片和纪录片进行外语译制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

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深刻讲述当代中国故事,生动表达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情感世界和精神风貌,能够较好地传播中国价值和中华优秀文化,具有较大的海外市场前景。申报作品有国际声道、无字幕版本母带,且申请译制的外语未加入其他任何翻译资助项目。每个申请主体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3部。

二、申报机构

申报机构为广播电视台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应具有申报作品海外版权或能协调多元版权主体,制订有申报作品海外推广计划,可组织开展高水平的译制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一份;

(二)申请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照作品类别提供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纪录片无需提供);

(四)申请作品的相关版权证明文件;

(五)申报单位海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请作品U盘2份或提供线上观看链接。

申报材料经各省级广电局审核后,于2022年3月7日前寄送至总局指定地址。填写完成的《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电子版及线上观看链接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局等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当代优秀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译制申请表.doc

        (可登陆中国联合展台在线平台www.chinapavilion.com.cn下载填写)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30日

                    

联系人:周莹(010-86091244)、刘芳(010-86091206)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收件人:周莹,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标“译制申请”字样),邮编100866

传真:010-86093249

电邮:carfte@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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