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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报送总局2021
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和开展
2022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6 14:33信息来源:省局传媒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22年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的积极性,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设置

总局扶持项目设“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四类。“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各设三个类别,颁发扶持资金和证书。“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项目数量若干,颁发证书。

二、扶持项目申请主体

1.境内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公益广告作品或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请“广播作品类”或“电视作品类”扶持项目。

2.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机构,可申请“传播机构类”扶持项目。

3.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机构,可申请“组织机构类”扶持项目。

三、扶持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扶持项目的作品,一般应在2021年内制作完成。

2.申请“传播机构类”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1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应满足《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确保播出时长和条次,注意优化排播,提高传播效果。申请机构播出“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作品和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节目库作品的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3.申请“组织机构类”扶持项目的机构,应在2021年内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引导、专题培训、作品征集、集中展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申请机构或其所在地区是否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扶持,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扶持项目评审要求

1.时间及程序要求

 2022年3月15日前,各市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省广播电视总台汇总本辖区本单位报送扶持项目申请表及作品电子版。

各市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省广播电视总台对申报的扶持项目初步审核后,报送数量为:“广播作品类”和“电视作品类”各不少于6个;“播出机构类”1个,“组织机构类”1个。

2.作品及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广播作品。MP3或WMA格式,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

(2)电视作品。高清晰度视频,MP4格式,H.264或MPEG2编码,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鼓励制播4K超高清作品,MP4格式,H.265编码,3840×216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50Mbps。

(3)报送的广播、电视作品单部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系列公益广告作品择优报送其中1部。

(4)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按相应要求填写完整并审核盖章)。电子版申请表及全部作品应存储在一个U盘内报送至省局。联系人:生伟超;电话:025-84752229;邮箱:13951696315@139.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

附件1  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  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  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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