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267号)转发你单位。请根据要求,及时传达贯彻。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