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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局“三项举措”规范广播电视行政许可管理
发布日期:2021-08-17 18:42信息来源:镇江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镇江局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以“放”为先,实施简政放权。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及时了解广播电视行业企业相关信息、分布情况及变化趋势,进一步缩短核查时间;在审核转报、审批发证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效率,除新办申请外,对于变更、延续等事项,以及不涉及实地核查、仅需通过书面审查资料进行判断的,充分运用告知承诺等制度实现对广播电视经营单位等的当场办理,并及时转报省局办结。

二是规范许可制度,强化服务理念。制定印发《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制度》《行政许可案卷规范》《行政许可案卷主要文书格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记录行政许可审批全过程,及时公示、加强监督,加大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工作,保障和有效实施行政许可;充分运用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发挥党员服务岗作用,积极宣传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相关政策,针对群众疑问进行现场答疑;大力推广网上办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办证流程,简化办证材料,秉承数据“多流转”、群众“少跑腿”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广播电视市场监管中,及时了解行业管理企业经营动态,重点通过“境外卫星专项整治”等行动,检查宾馆酒店境外卫星电视传播是否持有许可证、是否超范围接收等,对存在违反后续监管规定的广播电视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确保行政许可得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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