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J034/2021-00105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9 |
| 文 号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6-09
来源:省局办公室
省教育厅:
经研究,现对史仁杰委员的《关于创造学方言的环境,挽救方言文化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贵单位答复时参考。
我省广电系统历来重视保护传承方言文化,经审批开设的全省方言类节目约30档。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总局的相关规定,省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管理的通知》,在方言栏目的内容和导向上,明确要处理好注重发挥地方特色与接纳共融的关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剔除地域文化中糟粕的关系、强调贴近性与注重导向性的关系,同时明确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方言性栏目必须报批,做到严格控制开办数量。省级播出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办方言类节目,市级广播、电视开办方言类节目分别不超过2档、县级广播、电视分别不超过1档,有关频道在播放方言类节目的同时须配上文字字幕,以加强对方言栏目的管理,确保方言栏目规范运作。
对建议中提出的开设方言频道问题,根据我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建成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和节目套数等事项制作、播放节目。”因受国家对频道资源和频道设置的限制,目前开设方言频道暂时难以实现。对此,我局将一如既往指导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办好相关方言栏目,创造保护传承方言文化的社会环境,让孩子们能更好的学习、了解方言。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15日
联系人姓名:袁方
联系电话:025-84752220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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