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00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制定《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2件事项纳入省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
一、相关承办处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认真组织调研、方案起草、征求意见、论证与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二、对决策过程和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全过程记录决策程序。
三、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