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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
“创新理论传播工程”第一批电视理论节目
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18:00信息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创作推出更多优秀的电视理论节目,进一步增强大众化、通俗化、视听化传播和融合传播实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近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面启动实施“创新理论传播工程”,并开展了第一批电视理论节目扶持评审。经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评选出第一批扶持项目,现予公示。公示内容可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rta.gov.cn)公告公示区中查询。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广电总局宣传司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86091904   传真:010-8609269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866

附件:“创新理论传播工程”(第一批)电视理论节目扶持项目名单.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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