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2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69955。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787216292@qq.com。
附件: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