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网络视听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打造具有江苏文化标识、时代创新特质和网络传播品位的名牌栏目(节目),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十佳”栏目(节目)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6日——12月16日
二、活动主题
同心战疫情· 携手奔小康
三、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网络视听新媒体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的生力军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贴时代脉搏,坚持守正创新,通过优质栏目(节目)反映人们在党的领导下共克时艰战疫情、携手同奔小康路的家国情怀,展现中华民族追梦圆梦复兴路、奋发有为书华章的生动实践。
四、基本条件
1.参评栏目(节目)须为省内广播电视、报刊杂志、IPTV,以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依规开办的网络视听新媒体栏目(节目)(含网站、手机客户端等)。
2.参评栏目(节目)应由持证机构创意策划制作完成,或拥有自主版权,每个月正常播出不少于3期。
3.参评栏目(节目)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形式多样,制作精良。
4.参评栏目(节目)应契合网络视听媒体受众需求,符合网络传播特性,有鲜明的网络视听艺术呈现效果。
5.参评栏目(节目)应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行业知名度、社会美誉度较高。
五、推选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组织推荐、自主申报两种方式。省属媒体和社会机构自主申报,市属媒体由各市文广和旅游局组织推荐。申报推荐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6日。
2.专家评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栏目(节目)进行评审,提交入选名单,报局党组确认。评审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3.名单公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期间,对推选结果进行公示。
4.结果发布及奖励。2020年12月上中旬,对获奖栏目(节目)发放获奖证书,并纳入网络视听重点扶持项目库,适时适度给予奖励。
六、有关要求
1.各市文广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网络视听新媒体“十佳”栏目(节目)推选活动,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好发动、筛选和推荐工作。
2.各参评单位申报栏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市文广和旅游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各省属和社会媒体直接报送省广播电视局网络处。
3.各申报单位须提供参评栏目(节目)纸质申报推荐表和版权承诺书各3份、电子存诸介质1份(光盘或 U 盘,每个栏目报送3期节目,并附版权承诺书电子版),于11月6日前寄送江苏省广电局网络处(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邮政编码210002),联系人:段耀辉;联系电话025—84651569。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