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营造优良的广播电视发展环境,依据《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局制定发布了《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即办事项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确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审批、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以非卫星传送方式引进除影视剧外的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审批、举办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开办方言类节目审批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为即办事项。
办理流程规定:上述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由省广电局派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以省广电局的名义履行即办事项的签批权,在一个工作日内(或当场)办结,并当场颁发许可证。实施此流程后,省广电局行政许可事项当场办结率将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