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广告领域信用审查工作,帮助全省广电系统树立信用意识、规避经营风险,省局积极与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磋商,共同为全省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提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电视购物供应商等相关企业的信用审查服务。各级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可以将需要查询的对象名单直接发送至省局,由省局每周将名单汇总后发送给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由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情况并出具信用审查报告反馈给省局,省局收到信用审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查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