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局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5-2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广电行业实际,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江苏广电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1.谋划推进全省广电系统信用监管平台建设。

构建省、市、县各级广电部门共建共享的统一信息平台,收集管理所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完整的信息数据,基于统一平台,实现对全省广电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管理。

同时全面嵌入流程化管控。通过设置具体每一项业务的具体流程,将数据的收集、变更、修正等过程全流程化、全留痕。实现对单一事务实现完整的过程化追溯,或对单一数据对象进行所有业务过程的集中查询分析,为数据预警、风险控制提供了数据来源和管理抓手。

通过审批审核管理机制,实现平台数据在需求单位、部门中进行共享,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支撑、数据共享服务。

2.修改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

进一步修订完善《江苏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业信用信息应用规定(试行)》、《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制发省广电局关于推行从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广电行业信用修复暂行办法、江苏省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管理办法、江苏省广电行业从业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夯实江苏广电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基础。

3.优化信用数据归集,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和时效。

进一步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工作,严格依照《关于落实国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新版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函〔2019〕28 号)的要求,规范数据归集格式;通过定时、定人的方式,明确数据归集工作责任到人,固定数据归集时间节点,保证准时准点报送数据;借助广电行业社会信用监管平台,拓宽与其他外部网络的互联互通,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夯实广电信用体系建设根基。

4.进一步加强信用承诺工作。

制定广电行业信用承诺规范性文件,明确信用承诺的内容,规范信用承诺方式,在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核、招投标、专项资金扶持等领域引导广电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开展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开设信用承诺专栏,根据信用承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其他监管活动,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分类监管。

5.深入开展广电行业广告领域信用审查工作,加大联合奖惩力度。

根据全省广电行业广告领域信用审查工作的试点情况,制定广告领域审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审查流程,扩大审查范围,规范信用应用,并将此项工作推广至整个广电行业,加大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建立完善广告领域信用审查档案,加强对播出机构、传播机构广告领域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切实把广告领域信用体系工作做好、做实。

6.积极探索涉及黄赌毒等有信用问题的广电从业人员禁止准入机制。

鉴于明星艺人等广电从业人员的个人品德对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影响巨大,2020年我局将以此作为重点课题研究,探索涉及黄赌毒等有信用问题的明星艺人等广电从业人员在江苏省内从事广电行业的禁止准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法律依据。

7.利用广电宣传优势,和省信用办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

一是在全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行业播出机构和传输机构的有利优势,创新宣传机制,丰富宣传方式,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社会知名度。

二是和省信用办合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广电行业信用体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鼓励全体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升广电行业从业人员和单位的诚信意识。

8.切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加大对市、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推进信用监管制度、监管措施、规范标准全省“一盘棋”,加强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和一线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落实新型监管措施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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