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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出台应对疫情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五项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14 10:27信息来源:省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月12日,省广电局研究制定应对疫情促进广播电视行业健康发展五项措施:

一、深化“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采用“不见面”审批方式,服务对象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jszwfw.gov.cn/)进入省广电局窗口,或登录江苏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jsgd.jiangsu.gov.cn/),网上下载相关材料,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广电局窗口(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所有批文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寄送。办件过程中可以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25-83666408或12345获取服务帮助。省广电局制发有效期为2020年2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的相关许可证,如延续业务可在原办理时间要求基础上顺延2个月内申请办理。

二、改进备案审核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和网络视听内容备案、发行和推优等审核材料全部改为线上提交,电子邮件报送;节目成片通过网盘链接、邮箱附件、加密链接或者快递邮寄方式报送。申领电视剧发行许可证项目,首轮审查时限压缩为15个工作日;复审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电视动画片审核压缩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反馈意见。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节目成片,力争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把关并反馈意见。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题材剧本创作、成片拍摄、后期剪辑、宣传推广等工作,密切跟踪指导,加强帮扶服务。省局电视剧业务联系电话:025-84651529,动画片业务联系电话:025-84752223,网络视听业务联系电话:025-84651536。

三、鼓励防疫抗疫作品创作生产,进一步加大重点剧目和人才扶持力度

鼓励省内广播电视机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在深化宣传引导的同时,主动策划创作生产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讲述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歌颂战“疫”英雄、宣传战“疫”精神等题材的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作品。对防疫抗疫优秀原创剧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一对一”对接服务,并在申报今年和2021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奖推优时给予倾斜。对依托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联合策划、联合制作的优秀节目,加大奖励力度。对奋战在疫情防控宣传一线表现突出的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中优先安排。

四、多渠道加强联系协调,进一步帮助广播电视机构单位解决问题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完善挂钩联系机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电子邮件及必要的实地走访等各种形式,联系对接广播电视基地(园区)、机构单位,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宣传各地帮扶政策,并指导协助相关单位获得房租减免、金融服务等政策扶持,协调帮助解决疫情防控必要物资和资金。广播电视行业协会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收集了解、反馈疫情防控期间行业运行情况和需求,协助广播电视单位开展防疫宣传、公益捐助、参与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有关广播电视基地(园区)、机构单位有需要咨询省局或省局服务的,可直接联系省局,广播电视基地园区服务联系电话:025-84752243,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服务联系电话:025-84651540。

五、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进一步引导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从2020年3月15日延长至2020年4月15日,并实行“不见面”申报,所有申报企业(单位)通过江苏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jsgd.jiangsu.gov.cn/col/col69978/index.html),进入“江苏省广播电视发展项目库”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申报联系电话:025-84752243。在项目评审中,对防疫抗疫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申报的入围项目给予倾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的地区,也要加大对广播电视重点项目扶持力度,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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