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9-05-10 来源:省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激发广大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工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解读《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省总工会井良强副主席、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公永刚处长、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李炳龙副处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余强处长、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刘燕青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首先,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朱从明副厅长发布新闻。

朱从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五一前夕,深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我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8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中办发〔2018〕16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郭元强副省长均作出批示。省人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全面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学习借鉴多个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文稿。2019年4月8日,省委娄勤俭书记主持召开省委深改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2019年4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20号),这是迄今为止我省针对技术工人待遇方面出台的第一个系统性政策文件,也是《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配套措施,对促进我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目前,我省共有技术工人1297万人,是产业工人队伍的中坚力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主力军。他们奋战在大江南北、各行各业,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省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方面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富民“33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组织评选江苏技能大奖,全省各地也都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技术工人待遇有了较大改善。但总的来说,广大技术工人的待遇与他们的劳动付出还没有完全匹配。我们制定《实施意见》,努力解决广大技术工人牵肠挂肚的实际问题,就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谋取福利,引导全社会重视提高技能、尊重技术工人,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有地位、创新上有平台、发展上受重用,引领带动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争做新时代奋斗者,持续汇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正能量。

(二)出台《实施意见》,是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省委娄勤俭书记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是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盼,是新时代江苏必须担负起的重大使命。推进江苏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大批尖端科技人才,也需要大批年轻人投身技能事业,成为掌握关键技术、绝技绝活的技能型人才,这样才能让“江苏制造”成为“优质制造”,从制造大省走向制造强省。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技能人才总量已经达了392.9万人,位居全国第一,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27人,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尽管如此,我省技术工人的规模质量仍然满足不了高质量发展需要。近几年,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中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企业反映十分强烈。因为待遇问题,导致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到技术工人岗位就业。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措施有很多,但提高待遇是重点。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目的就是要全面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水平,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呼唤更多有志青年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之路,促进人力资源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三)出台《实施意见》,是推动我省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技术工人是人才队伍中规模最大、实践能力最强的一支队伍,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创新制定一系列促进技术工人队伍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将高技能人才列入高层次“双创计划”,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同等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举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有力破除制约技术工人队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了企业、技术工人的广泛认可。但是总体而言,我们的政策系统性还不够强、效应还不够大,现有政策措施分散在各类文件当中,有些还缺乏可操作性。省委、省政府聚焦广大技术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专门文件,从技术工人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个环节着手,系统谋划具有江苏特色的思路和举措,推进江苏技能人才工作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创新,必将对优化技术工人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意见》的框架及主要内容

我省的《实施意见》主要分为5个部分共16条措施。可以说,每一条措施都货真价实,含金量较高。除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外,第二部分主要是面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分别从加强服务保障,提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第三部分主要是面向广大技术工人,从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工资增长、长效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第四部分主要是立足技术工人队伍长远发展,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大力提升劳动者素质。第五部分主要是从技术工人评价激励的角度,从改进技术工人评价方式、加强劳动和技能竞赛、完善平等享受待遇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实施意见》已经提供给大家,这里就不作具体介绍。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色

在全国来说,我省的《实施意见》不是最早发布的,主要考虑是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做法,强化集成提炼,形成政策优势,努力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破除多年来想破除而没有破除的障碍。《实施意见》坚持重点与普惠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广大技术工人密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指明方向路径,提供具体答案。

(一)突出重点群体。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技术工人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我们的宝贵人才资源,理应得到社会广泛尊重。我们对高技能领军人才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就是要树立“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鲜明导向,让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待遇“与众不同”,引导激励广大技术工人“比学赶超”,争当时代的大工匠、大能手。一是首次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中央《意见》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把获得江苏技能大奖荣誉人员,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的技师、高级技师,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和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列入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目前,全省共有高技能领军人才约800多人,他们都是我省优秀技术工人的代表,是其所在领域的佼佼者。二是首次明确与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应待遇,主要包括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就医就诊、体检安排、子女入学等。在这些方面,高技能领军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待遇完全一样。并且在有些方面,高技能领军人才还超过一般的高层次人才。比如,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冠军、阿尔伯特大奖获得者宋彪,我省为其记个人一等功,重奖80万元,直接认定副高职称。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提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合理需求,视情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协调。对国有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视同实现利润,计入业绩考核效益指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建立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制度等。

(二)注重系统提升。围绕解决当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碎片化问题,我们坚持系统化思维,从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个环节着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立体效应。一是在培养方面,我们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的关键举措,明确要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完善贯穿劳动者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根据劳动者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要,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二是在评价方面,着力发挥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一方面,健全技能评价通道,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加快构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打通职称通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构建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立交桥”。三是在使用方面,注重以用为本,尽可能让技术工人在合适岗位上发光发热。比如:鼓励企业根据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贡献,设立技术技能总监或相应职位。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人才库、专家库,发挥其在专业领域的技能特长,为人才发展规划制定、高技能人才选拔、职称(技能等级)评审或认定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在激励方面,积极寻找办法,努力使广大技术工人在创新创造中更有收益、更有荣誉,激发出更大动力和活力。比如:通过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推行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等方式,引导技术工人钻研技术、学习技能,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形成有业绩、有贡献就能有收入、有地位的良性互动。五是在保障方面,为了让广大技术工人工作安心、生活舒心,我们将在各地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代办等服务,协调落实工资福利、补贴、公共服务等相关待遇政策。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维护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企业是关键。企业既是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技术工人的主体。围绕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我们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工资分配措施。以往的国有企业工资政策都是以倡导性为主,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这些政策相比过去力度更大。二是校企合作措施。以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鼓励企业和院校合作建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为抓手,充分调动企业培养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今年开始,将面向全省广大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每年培养2万名左右企业新型学徒。三是督促检查措施。明确提出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企业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政策。

(四)工作力度更大。《实施意见》紧扣中办发〔2018〕16号文,做到能细化的尽可能细化,部分政策举措相对其他省(市)力度更大。一是在创新方面,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举办全省性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全省每年参赛练兵500万人次。在全国率先提出每年组织10个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在改革方面,首次提出报名参加对口单招考试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可免试进入省内具有对口单招任务的高职院校就读相关专业。对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三是在奖励方面,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这样的力度前所未有。要求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实绩挂钩。四是在调控方面,通过定期发布不同职业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方式,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信息服务。并且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省建有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达95%以上,以此来推动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

接下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让广大技术工人及早享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实惠,增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迸发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将会更加完善,技术工人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衷心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的宣传力度,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共同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积聚正能量。我就先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朱从明副厅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

新华日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朱厅长,对于广大技术工人来说,最终关心的是《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我想问一下,人社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下一步还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朱从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新华日报记者朋友的提问。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一项长期的改革任务。省委娄勤俭书记强调,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16条重要举措,都明确省人社厅是牵头单位,或者是联合牵头单位,这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凸显人社部门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职责。为了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这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抓机制建设。加快建立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这一项工作不仅仅是人社部门一家,我们要和20多个部门、群团组织一起形成合力。

二是要抓解读宣传。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接下来,我们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实。

三是要抓示范引领。我们将会同省国资委适时召开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座谈会,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举措,总结、交流、推广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成熟经验,形成引领示范作用。

四是要抓好监督检查。我们将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切实让好的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五是抓政策配套。我们还将制定高技能人才联系制度、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衔接有序、务实可行的制度体系,请新闻媒体的朋友放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出台后,人社部门作为牵头的责任部门,一定会同有关部门把这项任务落实好。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朱从明副厅长。下一个问题。

扬子晚报记者:《实施意见》提出选配一定数量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工会、团组织兼职、挂职,据我所知,我省工会的领导机关有不少来自于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对于他们的待遇问题,请您介绍一下。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井良强(省总工会副主席):近年来,我省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其中把职工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吸收进工会领导机构中兼职、挂职,是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11月,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江苏大工匠邓建军当选为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他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直接把一线职工的心声、诉求、基层的意见建议,反映到工会组织之中,使工会更加贴近职工,充分发挥工会服务企业的作用。在市级工会层面上,也有不少兼职、挂职的副主席,这其中有大家比较熟悉的,如陈军荣、乔森等高技能领军人才,他们身在企业、心系职工,对广大职工关心的问题最了解、最有发言权,都很好地履行了职责。下一步,省总工会和相关部门一起,按照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江苏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以今天发布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让高技能人才在政治上有主人感、在事业上有成就感、在生活上有幸福感、在社会上有荣誉感。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井良强副主席。下一个问题。

江苏工人报记者:请问一下井主席,刚刚过去的“五一”表彰中,技术工人比例占多少?有哪些特征?另外,工会作为工人娘家人,今后在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等方面,将会发挥怎样的作用?谢谢。

井良强(省总工会副主席):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当前我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托,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全省工会系统也在紧紧围绕服务我省六个高质量发展,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成为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促进产业工人得到普遍尊重、劳动价值得到充分认可。在今年全国和省“五一”表彰中,我省共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0人,其中产业工人16人,占总数的40%;省五一奖章获得者253人,其中产业工人96人,占总数的37.9%。他们中既有传统产业,也有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时代我省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在这些获奖人的身上,都集中体现了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优秀品质。今天发布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举措,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的要求,协调配合省有关部门,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地见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

一是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工资福利合同,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

二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为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搭舞台、设擂台。

三是发挥劳模工匠等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劳模“双创双提升”工程,用劳模工匠带动一群人、影响一代人,着力建设一支庞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井良强副主席,下一个问题。

人民网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省国资委刘处长,在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方面,国资委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刘燕青(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国资委在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具体举措主要包括:

一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引导企业制定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发挥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和“走出去”优势,促进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高技能人才出国学习,面向国内外引进企业紧缺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推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打通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就职挂职绿色通道,打造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二是开展职业技能练兵比武,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紧密结合我省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配合省有关部门实施“江苏工匠”等相关培训计划,培养具有世界技能大赛夺金实力的种子选手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省属企业劳动竞赛、职工十大职业技能比赛、“奋斗伟大时代,建设交通强省”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等活动,做大做强江苏技能大赛品牌。

三是营造职工成长良好氛围,拓宽技术工人发展空间。强化企业职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旋律,深化拓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加大在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国企党员中工人党员比例。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劳模支部“双创双提升”行动。引导企业打破身份界限,搭建好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刘处长。大家知道,科技就是科学和技术。现实生活中,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同样重要,技术工人是人才队伍中规模更大、覆盖面更广泛的队伍,请大家帮助做好《实施意见》的报道和解读。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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