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大家知道,减税降费,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结合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向新闻媒体和公众介绍我省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财政厅沈益锋副厅长、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程明红总会计师、南京海关陈建东副关长。此外,相关部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人也在新闻发布厅前排就座。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有四项议程。先请三位负责人分别作新闻发布,再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首先,请省财政厅沈益锋副厅长发布新闻。
沈益锋(省财政厅副厅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财政厅向各位媒体朋友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根据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在我就财政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向大家通报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主要政策
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此,国家出台了更大规模减税和更为明显降费的一揽子措施,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这既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政策。
(一)实施更大规模减税。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将现行16%和10%的税率分别降至13%和9%,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作为经济发展基础和实体经济重要部分的制造业,是此次降低增值税税率最大受益对象。我省是制造业大省,降低增值税税率将惠及48万户制造业企业,对改善企业预期和经营效益,推动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放宽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涉及我省92%以上的所得税纳税企业,其中99%是民营企业;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对部分地方税种实行减半征收等措施,通过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的确定性和便捷度。
三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税率级距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减轻工薪阶层税负,提升消费能力,共惠及我省2100多万纳税人。
(二)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
一是降低社保费率。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用于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二是降低政府性收费标准,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减半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等。
从我省一季度税收收入情况看,因去年减税政策在今年的翘尾以及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的影响,增幅明显回落,全省地方级税收收入2056.4亿元,同比增长5.9%,增幅同比回落12.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110.5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9.4%,增幅同比回落54.2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以及地方“六税两费”收入增幅都同比回落,减税降费成效已初步显现。
据财税部门初步测算,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以及降低政府性收费标准等政策,将减轻我省企业税费负担2000亿元左右。
二、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举措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抓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财政厅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减税降费的最新指示和精神,研究和部署财政系统贯彻落实工作。省级和13个设区市均已在财政部门内部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
二是尽早谋划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发挥财政牵头作用,与税务、人社部门迅速行动,加强配合,抓紧测算,根据中央授权,尽早研究提出我省小微企业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费率等贯彻意见。
三是狠抓政策落实。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出台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六税两费”,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按顶格标准扣减相关税收,将企业缴纳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最低水平,将13个设区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标准全部降至国家最低水平,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到16%等。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综合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减税降费良好舆论环境。
五是科学测算影响。为做到科学决策,省级财税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分析测算减税降费政策对企业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提出财政部门减税应对方案,并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力。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把各地政策出台、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我厅年度财政监督计划,作为今年重点监督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税务局等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应征尽征的同时,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实打实、硬碰硬,增强企业获得感,提升江苏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继续抓好政策落实。继续落实好国家密集出台的税收减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及降低政府性收费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研究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策,根据授权出台我省减征方案。
二是密切跟踪政策效果。持续跟踪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对财政收入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积极收集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并向上反映,促使改革政策有效落地。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跟踪减税降费工作动态和实施成效。利用多种渠道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四是加强收支管理。一方面,通过加大三本预算的统筹、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等方式,努力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另一方面,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强化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是加强督查督导。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减税降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随机抽查部分地区,及时查处纠正政策落实落地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坚决兑现对企业和社会的承诺。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沈益锋副厅长。下面,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程明红总会计师发布新闻。
程明红(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总会计师):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江苏省税务局向各位长期以来对我省税收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根据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现在我介绍一下江苏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情况
减税降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战略,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攻坚克难、励精图治、筑梦圆梦的信心和决心。
江苏省税务局高度重视,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全省税务系统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确保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江苏落地落实。
(一)宣传辅导更加精准。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全覆盖、分阶段、有重点的宣传辅导,做到“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全省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培训辅导169.11万人次;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发布宣传辅导材料6700余篇,网站及新媒体宣传辅导点击量232.41万次;根据纳税人需求上门辅导17.79万户次;通过短信推送相关宣传信息1399.88万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到位、辅导到位、解释到位。并将宣传辅导对象由办税人员、自然人扩大到法人、高管、财务主管和税务代理等。
(二)纳税服务更加优化。为助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分步推出便利化服务举措:第一步,是1月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首个申报期前,出台8方面服务举措;第二步,是2月份开始,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73条便利化措施;第三步,是3月底推出22条服务举措,支持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落地。全省办税服务厅设置减税降费申报专窗超过200个,配置申报辅导专员370余名,12366设置专岗,负责处理和解答减税降费申报疑难问题。加快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凡与减税降费密切相关的办税事项实现“应上尽上”,九成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为纳税人更加便捷地享受减税降费政策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三)系统支持更加强化。1月9日,国务院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后,我们加班加点,赶在2月1日首个征期前完成核心征管系统调整,并增加自动识别政策条件、提醒享受、计算税款等功能,让广大纳税人更加便捷地享受优惠。3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增值税改革相关举措后,我们对照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税控设备、申报软件和“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特别是做到初始化配置、业务衔接、管户对照和数据清理到位等“十六个到位”。3月28日前,全省128.52万户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全部升级到位,为4月1日“开好票”奠定了基础。
(四)应急保障更加有力。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咨询紧急情况直报机制,畅通各类渠道,及时收集纳税人在政策落实、流程办理、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对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减税降费服务投诉限时完成核实处理。加强对办税服务场所和线上办税平台的实时管控,推行时间、场所、渠道等错峰申报措施,建立现场“直联”、运维“直报”等快速响应机制,为纳税人获取政策信息、申报享受优惠全程保驾护航。
(五)督察督办更加严格。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抽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质效。4月1日起,省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相继赴全省各地,聚焦纳税人反映的“痛点”,进行“靶向”监督,深入企业围绕“获得感”开展调研,对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兑现优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严查严处,努力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有感。
截至目前,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惠及2110万人,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惠及448.6万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21.8万户,与3万元以下免税原政策叠加后,达到325万户;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惠及41.1万户纳税人;4月份降低增值税税率后,预计惠及129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落实减税降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坚决兑现对企业和社会的承诺,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江苏落实落稳,为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确保纳税人“报好税”。扎实做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核实。4月底前,完成归类初核;5月申报期内,完成复核,确保纳税人行业归类准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准确。
(二)进一步落实社保费降率工作。从建机制、强辅导、优服务、细核算等方面,狠抓落实工作,将社保费降率纳入减税降费,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全力做好对缴费人的培训。同时加快做好信息系统准备工作,强化部门合作协同推进,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办税流程资料,落实取消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证明事项,及时更新我省《办税指南》,清单之外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进一步缩减办税时间,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对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纳税人,按企业类型、办理业务等不同类别主动预约办税。进一步广泛收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突出宣传辅导的针对性。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总局“对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之机吃拿卡要的一律严查严处、对参与执行乱收费冲击减税降费成效的一律严查严处”等要求,严格执纪问责。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涉及面广,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受到市场主体预期、经营策略、竞争博弈等各方面影响,税务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也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会不断加以改进,也恳请媒体朋友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督促和监督。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程总会计师。下面,请南京海关陈建东副关长发布新闻。
陈建东(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副书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南京海关向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关各项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接下来,由我来介绍一下进口货物增值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以及行邮税变化情况,以及南京海关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进口货物增值税政策方面
在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深化增值税改革。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今年将为江苏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83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
二、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政策方面
在刚刚提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中,目前备受消费者关注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也同步下调。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我省消费者减轻近15%税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三、在行邮税税收政策方面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9日起,对进境物品进口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行邮税)进行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原15%、25%档税率分别下调到13%和20%。
此次调整后,包括药品、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以及家具、玩具、游戏品等进口税税率降至13%;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等税率降至20%;同时对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均按货物税率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罕见病药品。
这是近半年来,进境物品进口税第二次下调。行邮税下调首周,南京关区各现场征税1092票,税款104.54万元,相比税率下调前,给消费者节约税费近20%。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南京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一是做好系统参数的调整接收工作,制定专项措施,保障各系统顺畅运行;二是加强海关系统业务培训,保证各通关渠道及时准确执行政策;三是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通关申报指导,让更多企业了解、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增值税改革政策全面落地生根。
以上,就是我代表南京海关发布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谢谢陈建东副关长。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
现代快报记者: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提出了“加计抵减”政策,这是一个新政策。我想问一下,哪些行业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另外,纳税人在申报时需要哪些操作,具体需要哪些方法?
奚斐(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减税降费的一个“重头戏”,有三项重要举措:一是降税率,二是扩抵扣,三是退留抵。其中,“加计抵减”是“扩抵扣”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关注度比较高。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以按规定享受该政策。具体来说,增值税纳税人,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的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这几个项目取得的销售收入的合计,占其当期全部销售收入的合计超过50%,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怎么享受呢?在进行应纳税款核算时,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直接去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具体操作时,纳税人可以这样:纳税人对照政策,认为自己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就可以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明,即《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这个申明可以递交办税服务大厅,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方式递交。递交以后,就可以申报享受相关政策。近期,税务部门已经对相关系统做了升级,保证纳税人可以正常递交声明和申报。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已经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对可能享受政策的纳税人,进行了排查,开展专项宣传、辅导。从5月1日开始,纳税人就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大厅提交相关申明,进行申报,享受这项政策。
新华日报记者: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后,财政的收支矛盾应该更加凸显,请问财政部门将如何积极应对这个问题?
黄中茂(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我们要实打实、硬碰硬地坚决落实好。今年,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积极应对。
一是开源。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组织征收,确保全省财政收支稳定在合理区间。同时,大力开展挖潜增效,特别是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适时调度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
二是节流。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以及培训费,除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
三是管理。财政部门将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没有预算不开支。严控预算追加,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支出政策或者项目、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第四,积极向中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增加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地支持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外,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减税降费以后的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对于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库款流动紧张的地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江苏经济报记者:关于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对我们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影响大家的养老金发放?
张意(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我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降低社保费率在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支付压力。但是大家可以放心的是,不会影响养老金支付。从全省累计结余看,有4556亿累计结余。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金仍然会保持收支平衡,能够保证养老金的发放,这个没问题。
第二个方面,财政和人社部门已经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进一步加大省级调剂金规模。我省养老保险基金地区间不太平衡。2018年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中央调剂金调剂办法,提高省级调剂金规模。在完成对中央调剂任务以后,剩余资金优先用于困难地区的发放,对困难地区的当期合规缺口予以全额补助,以保证困难地区养老金发放。二是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这些措施包括:第一,建立缺口分担机制,切实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第二,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基金缺口。第三,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委托投资运营,做大做强社保基金。另外,我们将积极推进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约束激励机制,激发市县潜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信息部门共享,提高基金监督效率,提高决策水平。总之,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们完全有信心,在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的同时,确保全省广大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法制日报记者:我想问海关领导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此次增值税政策执行将近1个月,给我省企业带来的实际利好,海关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数据测算?第二个问题,随着手机支付方式的普及,出境游玩回来的游客,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来支付缴纳税款,海关有没有相应的举措?
周玉生(南京海关关税处处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增值税率降低以来,海关系统在执行增值税降税这方面,应该说是精准的、有效的。从4月1日到4月27日,海关统计数据表明,江苏属地的纳税企业进口货值929.1亿元,涉及到的税收达118.05亿元,其中降税部分达25.4亿元,降税幅度还是比较大的,降税比达到17.7%,这也是史无前例的。这种降税,应该说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
从去年4月1日开始,南京海关对江苏旅检的九大机场和一个中韩班轮海运现场、以及两个国际邮件交换中心个人行李物品,采取了移动支付方式改革,包括移动POS、微信支付、支付宝、云闪付的应用。应该说这项工作已在去年陆续完成,今年全国海关全方位要求各口岸采取移动支付。这方面的工作在积极往前推进。南京海关这方面做得比较领先。欢迎各位出去旅行的时候,通过移动支付方式,感受我们便捷的服务。
新华社记者:想问一下个税的问题。今年个税改革,我们了解到,关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还有住房基金等专项的附加扣除,就可以计算到个人工资、薪金方面进行税前抵扣。所以想问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在江苏的推广情况?
杨荣海(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个人所得税改革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出台,是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税制一大亮点,广大老百姓都非常关注,因为它牵扯到住房、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这项改革目前在全省已基本实施到位,大家主要通过手机APP功能来实现自己的申报。
在这里,我再讲三个方面。
一方面,我们个人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可以传递给税务部门,或者是传递给本人工作单位。方式上可以通过外网,也就是手机APP或者电子税务局,或者通过填写纸质表格、电子模板报送给自己单位。
第二,如何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专项附加扣除是通过手机APP申报,只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填报,扣缴单位及时下载员工的专扣信息,在预扣预缴工资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就能够享受改革红利。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大病医疗只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外,其他五项扣除都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环节享受。
第三方面,如果还没有享受到的怎么办?如果没有享受到也不要紧,有可能是信息传递需要一定时间,也有可能是本单位没有及时下载您的信息,这个关系都不大。目前个人所得税是累计预扣法,如果在上一个扣缴环节没有扣,可以等到下一个月进行补扣,如果4月份该享受到的没有享受到,5月份可以享受,以此类推,一直到12月份年底都可以享受。如果年底还没有享受到,到明年汇算清缴,也就是3—6月份,还可以享受。当然,如果预扣预缴税款缴多的话,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进行退税。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会后大家还可以进行单独采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