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出版活动及网络信息传播行为,进一步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按照“扫黄打非”系列专项行动要求,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省宗教事务局于5月至7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省内宗教出版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落实责任分工,压实压紧宗教出版活动监管责任。
作为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近年新增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2018年初全国、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江苏省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承担“扫黄打非”任务分工,定期分析研判我省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扫黄打非”工作融入日常宗教事务管理中,及时对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商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对宗教出版活动监管力度,“扫黄打非”任务分工得到有效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宗教类出版物及网络信息在宗教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履行宗教出版活动监管责任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此次清理,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省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研究《出版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梳理分析出四类清理对象,包括无准印证号的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擅自编印、发送的宗教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及宣传品,境外流入的散发性宗教类出版物、音像制品及宣传品和在网上登载传播的宗教类有害信息等。重点清理含有宣扬“三股势力”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带有政治目的和异端色彩的境外宗教渗透出版物、宣传品及有害信息,邪教、类邪教、有害功法及其他迷信邪说的出版物、印刷品及信息,违法接受境内外捐赠、非法进口的宗教出版物及印刷品等。
三、注重协调联动,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省宗教事务局依据成员单位2018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宗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容审读和编印、发送等环节管控,共清理宗教类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1.28万余件(条)。全省各地宗教事务部门和“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指导当地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按要求完成相关清理工作150次。全省12所宗教院校和5965处宗教活动场所完成自查自纠,覆盖比例超过99%。各地宗教团体将随机抽查与省宗教事务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适时联合督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抽查436次。此次专项清理凸显既注重横向配合协同作战,又实现纵向指导逐级压实、层层压紧的特点,为下一步持续开展好全省宗教出版活动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