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抓好我省境外电视管理工作,2月28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暨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以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为主体,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一是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等源头治理情况。二是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节的整治情况。三是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电视的查处情况。四是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及其它信息网络违规传送境外电视的查处情况。
省局将对相关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开展实地督查,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