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成功办结苏州刘琼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6年9月,昆山市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经过前期排查,掌握一定线索后,对周市镇市北花园小区51号楼房内的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当场抓获刘琼、严学敏等嫌疑人员,现场缴获19台电脑和300余部手机等作案工具。鉴于案情重大,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在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多次协调督办下,经过1年多调查取证、依法公诉和审判,上述涉案人员被正式判决。
近期,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少年庭分别开庭,判决主犯刘琼、严学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25万元和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3万元;其他11名从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9个月不等,并被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