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10•26”特大网络销售盗版图书案宣判
发布日期:2017-07-03 09:30 浏览次数:

    2015年9月18日,镇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举报,反映某网购平台上的“剑锋图书”商店涉嫌销售盗版图书。市网安支队随即联系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对该店开展侦查,于10月26日在宿迁抓获该网店开办人张某某,查明其网上销售各类盗版图书110余类,销售数量达52万余册。

    经审查,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盗版图书主要来源于北京王某某、宋某某等人。由于案情重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联合督办案件。

    公安机关经进一步缜密侦查,一举抓获涉案人员共计42人,刑拘源头批发商宋某某、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4名,打掉制售盗版图书源头2个,清查大型盗版图书仓库5个,关停售卖盗版书店23家,扣押盗版图书120余万册,涉案码洋(案值)5200余万元,依法扣押、冻结赃款154万元。

    2017年6月上旬,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该案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被告人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被告人贾某某、王某某等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1-3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两家印刷厂分别被判处罚金六十万元和二十万元。

    此案成功告破、依法判决,有力地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为保护版权人正当权益、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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