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国夜莺” 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判决
发布日期:2017-03-15 08:59信息来源:徐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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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扫黄打非”督办案徐州“中国夜莺”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由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判决,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其他10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8千元。
2016年7月,徐州贾汪公安分局在网上发现“中国夜莺”QQ群传播淫秽物品,分赴全国9省15市,于8月统一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作案手机17部,作案电脑13台。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在互联网上组建“中国夜莺”QQ群,组织固定人员(管理员及主播)对QQ群进行管理、主持,并召集不特定人员进入群内,利用QQ群内视频直播功能,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淫秽表演,每时段同时在线观看人员到四、五百人。该团伙先后在互联网上组织QQ群“中国夜莺”进行现场淫秽表演60多次,涉嫌金额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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