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各高等学校:
目前,部分高校及周边复印店的盗版复印等问题严重,并呈扩散蔓延势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为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城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扫黄打非办联〔2016〕3号),决定自现在起至9月底前开展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盗版复印活动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全国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清查高校内部及周边复印店;依法查处盗版复印,特别是盗版复印教材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复印宗教类、政治类有害出版物行为;整治利用电脑或云盘中的教材电子文档进行盗版复印活动;整治网上开展盗印、复印教材业务的网站;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复制许可的复印店。通过上述方式,有效遏制部分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盗版复印活动势头,打击未经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审批的非法经营行为,保护作者及相关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在高校和社会上进一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扫黄打非”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调查高校及周边复印店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从事盗版复印的店铺,关闭无证照经营场所,查办相关案件,落实加强管理和规范的相关措施,教育引导高校师生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提升复印店从业者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盗版复印活动。专项治理工作要列入“扫黄打非·秋风2016”专项行动,以高校聚集或复印业较为发达和集中的区域为重点。
三、职责分工
“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总体协调;收集汇总情况;协调重要案件查办;组织宣传报道;根据需要充实专项治理的成员单位。
文广新(版权、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复印店开展监管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复印店进行查处;对印刷品与电子文档进行取证鉴定;对互联网复印业务进行监管。
工商部门:负责配合文广新(版权、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违规经营的复印店进行处罚;依法查处无证照的复印店。
教育、版权部门及相关高校:对高校师生开展版权知识普及和教育;运用高校的内部管理手段和资源做好校内复印店的教育和约束;支持文广新(版权、文化行政执法)、工商部门对校内复印店开展监管及执法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摸清底数,严格监管措施。对本地高校内及其周边复印店展开一次全面摸查,统计复印店数量和证照持有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对涉嫌提供盗版复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进行调查。加强对复印店经营行为的监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遏制盗版复印现象。
(二)健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对擅自从事复印经营和从事盗版复印的复印店,要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三十四条、《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予以处罚。要结合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的实际,建立健全复印店黑名单机制、台账管理机制、针对性巡查机制、定期回查机制等复印店管理工作机制,对重点复印店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案件查办。要完善各类举报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受理举报并制作专项举报台账,鼓励师生积极举报复印店盗印教材等行为。要及时核实相关线索、及时查处非法行为、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要落实奖励措施。要以案件查办为着力点,深查彻究在清查中发现的线索,达到行政立案标准的必须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盗版复印活动予以有力打击。对复印店电脑中存储大批量教材PDF文档情况要进行调查并纳入案件查办。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校内管理。各高校要运用好校内管理手段和资源,加强对高校内复印店管理。校内房屋租用给相关人员开办复印店前,应核验其证照手续,证照不全的应不予出租。要定期检查复印店,及时发现问题。要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内复印店进行检查执法。对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力的复印店,要取消其校内营业资格。
(五)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宣传报道。教育部门、版权部门及高校要在校内张贴相关海报、标语进行宣传,积极向师生、复印店从业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提醒师生不得复印非法违禁出版物。对于有盗版复印行为的师生,要严肃批评,涉嫌违法的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扫黄打非”部冂要组织新闻媒体机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违法违规的复印店及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五、工作阶段
以春、秋两季开学前后为重点,按照部署准备、春季行动、检查提高、秋季行动、全面总结五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部署准备阶段(1月20日至2月15日)
根据省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通知,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有关工作报告本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协调教育、工商、文广新(版权、文化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开展专项治理的各项准备。
(二)春季行动阶段(2月16日至3月15日)
在春季开学前后,各地“扫黄打非”、文广新(版权、文化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对高校及其周边的复印店进行执法检查,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教育部门在高校内对师生开展提倡正版、拒绝盗版的宣传教育;及时对春季行动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舆论氛围。
(三)检查阶段(3月16日至8月15日)
总结春季行动,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持续不断开展专项治理,定期公布被处罚和关闭的违法违规复印店名单,工作转入常态化;努力解决春季行动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查处能力;通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版权的社会氛围;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各地分别组织督查暗访。
(四)秋季行动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
秋季开学前后,集中力量再次对高校及其周边的复印店开展全面深入的专项检查。教育部门及相关高校结合新生入学,进一步开展使用正版、拒绝盗版的教育。文广新(版权、文化行政执法)、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复印店的执法检查。对再次发现问题的复印店从严惩处。秋季行动要根据前期工作情况,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教育和惩处的力度。
(五)全面总结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治理工作情况将作为“扫黄打非”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提出责任追究和限期整改的意见。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期间,每月4日前连同其他专项行动一并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于9月20日前上报“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
各地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贯彻落实,特别是要迅速部署春季行动,并将部署情况于2月19日前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系人:顾笑天,电话(传真):025-83362830,电子信箱:jsshdf@163.com。
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苏省版权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