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扫黄打非”工作部署,宝应县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进校园、进乡镇(街道)、进社区(村)活动,进一步加强文化执法,不断扩大“扫黄打非”工作的影响力,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扫黄打非”工作新格局。
一是“进校园”。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横幅、戗牌等载体,在中小学校园集中宣传“扫黄打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远离盗版、拒绝有害出版物”签名活动和“绿书签”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远离文化垃圾,自觉抵制不良书籍及有害信息。
二是“进乡镇(街道)”。深入乡镇(街道)宣传《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受理投诉举报的流程和反馈情况,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文化市场领域的矛盾纠纷。
三是“进社区(村)”。县级各有关部门加强与乡镇文体站、派出所、教育部门、邮政部门、电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分局进行合作,深入辖区村(社区)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不断净化基层文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