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J034/2025-00074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18 |
| 文 号 | 苏广电规〔2025〕5号 | 时 效 | 有效 |
《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2025)
为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行业单位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广播电视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广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各专业实施细则,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对象和周期
省广电局每年对以下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测评:
(一)省和设区市两级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送机构;
(二)设区市应急广播运行单位;
(三)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省级传输服务机构。
测评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测评内容和方式
(一)测评内容和等次设定
安全保障工作测评内容包括日常管理情况和工作质效两个方面10个子项,其中日常管理情况满分为60分,工作质效满分为40分,合计100分。根据得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二)测评程序和方式
1.每年12月上旬,被测评单位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向省、市广电行政部门报送本单位下一年度广播电视系统例行检修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安全播出事故、网络安全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消防事故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报送的安全保障工作其他数据材料,及时报送。
2.省广电局会同各设区市广电行政部门结合平时行政管理工作,通过调查研究、行政检查、技术监测、攻防演习等途径,了解掌握各单位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3.每年12月中旬,被测评单位向省、市广电行政部门报送当年度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4.下一年度1月底前,省广电局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对照测评细则进行赋分,形成年度测评结果,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日常管理情况测评细则
对日常管理情况的测评,主要包括以下7个子项:
(一)安全保障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工作组织体系且运行正常的,得满分4分。存在不足的,每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二)安全保障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网络和数据安全、设施保护、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制度,流程清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的,得满分10分。日常管理制度存在缺项或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三)技术系统软硬件配置与运维情况
技术系统资产底数清晰、软硬件配置符合行业规定标准并运行维护良好的,得满分20分。存在不足的,每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保护测评情况
对重要信息系统规范开展定级备案和等级保护测评的,得满分8分。未按规定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的,每个系统扣2分,扣完为止。被测评单位无重要信息系统的,该子项计为6分。(重要信息系统以《江苏省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确定的行业重点信息资产清单为准。)
(五)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科学周密制定本单位安全保障方案(含各专业运行图)和各类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备的,得满分6分。存在不足的,每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六)业务培训和技术演练开展情况
按规定组织安全保障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演练的,得满分6分。存在不足的,每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在省广电局开展的技能竞赛、技术演练中成绩优秀的,酌情加1-2分。
(七)安播指挥调度工作机制执行情况
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及省广电局安全播出指挥部调度指令、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得满分6分。出现以下情况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在重要保障期调度演练中被抽取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值班机房通信不畅的(30分钟内两次电话无人接听),一次扣1分;2.重要保障期间单位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在规定点位值班值守的(标准同上),一次扣1-2分;3.执行安播调度指令不及时不到位的,一次扣2-3分。
以上(一)至(六)项在上年度行政检查中被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
四、工作质效测评细则
对安全保障工作质效的测评,主要包括以下3个子项:
(一)安全播出事故情况
全年未发生播出事故的,得满分15分。出现以下情况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发生一般事故的,每次扣5分;2.发生重大非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特大事故的,该项不得分。因不可抗拒外力导致的灾害事故,不在扣分之列。
(二)网络安全事件及隐患情况
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现网络安全隐患的,得满分15分。出现以下情况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一般事件每次扣5分,较大事件每次扣10分,重大及以上事件该项不得分;2.信息系统在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网络安全演习中被攻破的,重要信息系统每个扣3分,其他信息系统每个扣2分;3.被国家或省有关部门通报存在网络安全漏洞的,高危漏洞每个扣2分,中危漏洞每个扣1分。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
(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件情况
未发生造成设施损毁、人员伤亡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件的,得满分10分。因管理维护不到位,发生以上事件甚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造成安全播出事故、网络安全事件的,同时扣减相关子项相应得分。
五、测评结果运用
年度测评工作结束后,省广电局向被测评单位反馈测评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并抄送当地广电行政部门。对测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扬;对问题突出、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予以通报,涉及行业信用评价的情形计入单位行业信用记录。省、市广电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相关单位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附则
各设区市广电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县级广播电视播出、传送机构和应急广播运行单位开展年度测评,并加强测评结果运用。
本办法由江苏省广电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江苏省广播电视安全保障测评办法》(苏广电规〔202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