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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2 17:50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网络公司: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广电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制定了《2024年全省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省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2〕1号)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江苏省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运行绩效综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广电技〔2023〕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建设任务,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建设涵盖公共服务模块的省级支撑平台,实现各级的内容资源汇聚和运行效果评测,以“整县推进”为原则,大力推动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增点扩面,新增建设160个乡镇(街道),为乡村群众免费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多样化生产生活服务。

二、建设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政府12类55件民生实事的通知》(苏政传发〔2024〕9号)中的民生实事任务分解,全省新增建设160个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其中,无锡市4个、徐州市16个、常州市3个、南通市40个、连云港市11个、淮安市7个、盐城市39个、扬州市8个、镇江市2个、泰州市12个、宿迁市18个。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启动调研工作。结合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要求,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平台开发进行多角度调研,确定公共服务模块的基本架构、技术路线和推进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召开相关推进会或观摩调研活动,部署年度工作和实施要求。

(二)完成公共服务模块开发运行。构建依托江苏有线云平台的省级公共服务模块,实现公共服务内容的汇聚、下沉和跨区传播,运行效果的实时评测,推动建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省、市、县、乡一张网,实现内容架构、云端部署、数据标准、安全防护、监测分析“五统一”。

(三)加快公共服务模块部署推广。纳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任务的县、乡(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建设标准,全部接入省级平台,不再重复开发县、乡级平台,实现快速建设和部署。在省级公共服务内容下沉的基础上,加强本地公共服务内容的挖掘和传播,有效发挥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传播效用。已建成的智慧广电乡镇(街道)要逐步接入省级平台,持续减轻基层负担,提升乡村工程服务能力。

(四)强化品牌宣传推介。要不断聚焦百姓民生和乡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品牌宣介实施计划,展示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服务乡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破局智慧广电乡村工程长效发展“瓶颈”,提升认知度、美誉度。要发挥好基层广电服务站作用,将服务延伸到千家万户,培养用户使用习惯,不断提升黏合度。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市局和江苏有线省公司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月28日前将建设数据汇总并报送至省局。加强建设数据分析,做好进度效果研判,对建设进度缓慢、建设效果不佳的地方要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评估总结工作。进一步优化评估标准,做好建成智慧广电乡镇(街道)的初、复评工作。要完成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总结工作,主动对接各级人大常委会、发改、财政等部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按要求报送年度建设情况。

四、进度安排

全年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主要有启动调研、平台开发、部署推广、评估验收等四个进度节点。

(一)启动调研(3月前)。制定年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省级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平台及公共服务模块方案设计和论证,开展相关推进活动。

(二)平台建设(6月前)。完成省级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平台的招标、建设和运行,实现全部既定功能。

(三)部署推广(9月前)。推动各建设主体接入省级平台,完成公共服务模块部署,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供给。

(四)评估验收(11月前)。完善评估标准(附后),完成对全省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建设的初、复评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电部门要根据实际,发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推动落实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的具体责任。局、网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沟通协调、加强调研、精准施策,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建设评估标准,推动长效发展。江苏有线要将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列入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级要积极主动对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推介,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三)优化资金保障。对省级公共服务落地传播提供部分启动资金,以县为单位对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建设给予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补贴资金。各市、县广电部门要积极向同级财政争取资金支持。江苏有线要加大投入,推动乡村有线网络优化改造,扩大智能终端供给。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广电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将各类资源尽可能向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倾斜,提升建设效率。要利用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全国试点契机,大力推广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省广电网络行业中,营造单位高度重视、社会多方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建设评估标准(2024年)

序号

评估项目

项目
 
分值

 

评估细则

评估台账材料



1

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传播能力(35分)


1.1

基础网络建设


1.1.1

广电有线双向网络覆盖率

8

辖区内依托广播电视有线接入技术,实现双向网覆盖的用户数占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覆盖的用户数(包括开通或未开通有线广播电视的用户数)的比例。

广电有线双向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得8分,80%(含)至90%5分,80%以下不得分。

省公司月报数据


1.1.2

宽带接入能力

5

互联网宽带接入网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用户提供的最大接入速率。

广电有线双向网覆盖区域宽带接入能力100M()以上得5,50M()100M3分,50M以下不得分。

辖区内入户抽查数据(至少5户以上数据平均值)


1.2

广电高清用户普及率

10

辖区内配置高清(含4K超高清)机顶盒的用户数占所有配置数字电视机顶盒的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实际用户数的比例。

广电高清(含4K超高清)用户普及率达到80%(含)以上得10分,70%(含)至80%8分,60%(含)至70%6分,60%以下不得分。

省公司BOSS系统采样数据


1.3

区域电视门户平台

8

服务特定区域,具有一定内容组织编排形式的专属电视访问入口。

包含两方面: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建设乡镇(街道)、村(居)区域电视门户,设有乡村专属电视入口,提供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等本地服务,有专项内容运营协议得5分;评价门户风格视觉统一性、美观度、操作便捷度等3方面各1分。

同时具备电视门户展示评价、项目合同协议、用户使用数据台账等材料


1.4

传播能力提档升级

4

围绕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覆盖推广、智能终端能力提升、新型网络传播业态等,增强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传播能力。

具备电视端和移动端融合,实现大屏小屏互动应用功能最多得2分;具备广电5G创新应用最多得2分;FTTH规模化覆盖超80%(含)得2分。最多得4分。

同时具备应用展示、相关技术实施方案等台账材料


2

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服务业态(45分)


2.1

文化服务

12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党建、基层信息公开等业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巩固乡村思想文化阵地。至少具备2项应用。

每项应用占项目分值4分,累加不超过项目分值。
  1.
提供信息服务的应用,根据信息丰富程度、时效性和群众关注度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得4分、合格得3分、一般得12分。
  2.
包含互动功能的应用(大小屏互动、活动组织、投票等),根据用户使用便捷度、互动活动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得4分、合格得3分、一般得12分。
  3.
全省统一部署类应用,根据接入的本地内容、本地化运营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得4分、合格得3分、一般得12分。
  4.
其他类型的应用,根据应用的实用性、认可度、使用效益进行评分。优秀得4分、合格得3分、一般得12分。
  5.
参与评分的所有应用,应保证至少有1项互动类应用,否则减4分。

同时具备相关应用展示、内容更新台账等材料


2.2

民生服务

12

围绕衣食住行、健康养老、安居乐业民生事项,为基层群众提供文旅、美食、生活服务、非遗展示、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等综合内容,为基层群众提供均等化民生服务功能。至少具备2项应用。


2.3

基层治理

12

建设平安乡村美丽田园乡村、乡村网格化治理、应急广播提档升级等业态,服务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至少具备2项应用。


2.4

产业振兴

4

建设智慧农业商务服务平台、电商助农等业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至少具备1项应用。


2.5

运行效果

5

提升平台运行能力,提高内容吸引力,加强用户黏合度。

平台具备一定的信息丰富程度、内容更新频率。月均更新50条(含)以上/平台得1分、月均更新80条(含)以上得2分、月均更新100条(含)以上得3分。最多得3分。
 
提高用户使用黏合度、活跃度。月均点击率超过1000次(含),得1分;超过1500次(含),得1.5分;超过2000次(含),得2分。最多得2分。
 
以上平台应运行30天以上为准。

平台后台数据


3

组织保障机制(20分)


3.1

机制保障

5

县(市、区)建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保障机制。

建立县级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保障机制,最多得5分。

政府、企业支持文件、其他机制保障政策材料等


3.2

实施保障

10

县(市、区)有线网络运营机构建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实施机制。

县级广电网络公司建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机制得5分;具备区域电视门户长效运营、更新保障机制得5分。最多得10分。

县级公司政策文件等


3.3

资金保障

5

具备智慧广电乡村工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具备智慧广电乡镇(街道)长效运行经费保障,最多的5分。

政府、第三方资金支持佐证材料


4

附加分(5分)


4.1

加分项

5


实现辖区内所有自然村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覆盖得2分;列入本地重点工程、示范工程或民生实事项目得3分;获得省级(含)以上荣誉、表彰等得3分。最多加5分。

1.应急广播终端安装点位信息(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并由行政村加盖公章认可所辖自然村完成全覆盖)、县应急广播平台系统显示信息
  2.
政府列入重点工程、示范工程,或获得省级(含)以上荣誉、表彰的证明材料


说明

总得分80分(含)以上即为完成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建设任务,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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