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开展2024年度全省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2-26 来源:省局宣传处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我省平安建设中广电领域有关专项工作,维护我省良好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2月20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广电宣〔2024〕12号),在全省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整治工作和往年相比,有如下几方面变化。一是强化“全面覆盖,下管一级”,设区市局初评时,市局组织自评,并对辖区内有广电职能的所有县(市、区)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普查。省局验收时,对所有设区市进行现场普查,对县(市、区)进行现场抽查。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小耳朵”非法安装行为的扣分标准。受检查地点平均每栋建筑物发现1—2个以上“小耳朵”,扣分值由1分提高到3分。三是提高执法权重,对违规传送、销售或接收境外电视的单位或机构,按一般程序立案,并进行行政处罚的,列入新增的加分项。四是进一步制定了《江苏省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编排规范》的百分制计分标准,提高了台账质量。

(省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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