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广电系统组织开展2023年防范
非法集资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 18:01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有关视听网站:

根据省处非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的通知》(苏处置办发〔20233号)精神,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处非联函〔20231号)、《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处置发〔20215号)和《全省巩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成果严防风险反弹工作报方案》(苏处置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现就我省广电系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求,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为宣传导向,以集资参与人数下降为工作目标,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开展防非宣传教育活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守牢群众钱袋子

二、工作任务

(一)主动做好宣传。

一是各地、各单位要督促辖区相关单位履行防范非法集资法定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视听网站、报刊杂志、横幅海报、户外大屏、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播放防非宣传用语、视频和张贴海报。广泛宣传“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12345电话、江苏政务服务APP和微信公众号江苏12345在线金融举报专栏),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平台提供线索。

传统媒体还要播放【警惕非法集资,谨防投资受损】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等宣传用语。

有线网络公司要在开机画面和EPG信息条等处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用语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条款。

视听网站显著位置动态刊播防非宣传口号、海报、视频等。指导视听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条明确:互联网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等宣传用语。【警惕非法集资,谨防投资受损】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等宣传用语。

二是每年615日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集中发声,扩大宣传声势。

三是利用本单位公共显示屏(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四是集中宣传相关资料在公共邮箱jscfxc@163.com(密码:cfxc/2023/文件中心,请用电脑(勿用手机)登录下载使用。

(二)积极参加短视频邀请赛。

第三届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征集大赛,时间从420日至52024时止。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短视频参赛作品于51617时前报送至3526285375@qq.com邮箱,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三)加强广告经营管理。

重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主体责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一条明确: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宣传针对性。围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普及,聚焦涉老、涉农等非法集资重点领域;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旗号的非法集资形态变种,以及科技创新、绿色转型、解债服务、一带一路等非法集资新噱头,提示非法集资新业态、新形式、新话术、新手法和风险危害等;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突出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针对社区(村)、商务写字楼、高新区、新型金融集聚区等重点地区和车站广场、集市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场所,加大宣传力度。

(二)及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局、省广电总台、有线网络公司、视听网站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情况,请于202375日前将总结、报表、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至1532772380@qq.com邮箱。联系人:省广电局传媒处荣毅,联系电话:025-84651537

附件1.附件1:处非联办邀请参加防非短视频征集大赛的函.pdf

          2.附件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用语.docx

          3.附件3: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

          4.附件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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