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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遴选全省广播电视
行业网络安全技术应急支撑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2-09 14:50 浏览次数:

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形势,提升我省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保障水平,强化网络安全事件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和快速恢复能力,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省广电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公民、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非外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社会责任感强,资信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在江苏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具备提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服务必需的工作环境、研究环境和专用技术设备(含软件),能够面向全省或省内部分地区提供7×24小时应急处置服务。

4.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具有相关资质和3年以上服务经验,2020年以来在江苏省广电行业内完成不少于3例相关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建设、安全运维、安全评估、安全整改、安全检查、安全演练等。

5.组织管理结构清晰明确,经营状况良好,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安全管理制度。

6.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信息安全服务人员资格且具备独立实施技术支撑服务能力的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征信记录。

7.被国家、省网络安全职能部门暂停或禁止开展网络安全相关业务的单位不得申报。申请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申报。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透明、择优评选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按照申报表要求形成申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省广电局;

2.材料初审:省广电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

3.专家评审:省广电局邀请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技术支撑机构建议名单;

4.名单公示:省广电局研究确定后,通过局网站公示拟入选机构名单。公示结束后,择期向入选机构颁发证书。

三、工作要求

入选的技术应急支撑机构将纳入江苏省广电行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在省广电局统一指导下,参与行业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工作,助力推动全省广电行业网络安全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主要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工作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保守技术支撑任务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及数据的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接受省广电局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省广电局组织的网络安全交流活动、项目合作或其它专项工作;根据省广电局要求和授权,配合开展网络安全监测、情报收集、预警信息报送、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提供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培训演练、科技创新研究等支撑服务。

3.根据省广电局要求或相关行业单位委托,为全省广电行业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部门和各级广电单位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4.对具体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组建技术支撑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络员,保持7×24小时联系畅通,及时通报最新情况,根据有关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值守工作规范,按照应急响应不同级别,配备相应值守力量。

5.自主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涉及省内广电行业网络安全的威胁数据、深度网络安全事件分析报告。

6.入选机构的有效期为两年。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技术支撑机构申报表》,并按要求形成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装订成册盖章后于3月15日前将材料邮寄或送达省广电局。

材料提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32号。联系人:郁进;电话:025—84752241;电子邮箱:jsgdshiyechu@163.com。

附件:江苏省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应急支撑机构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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