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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网络电影“龙标” 来了
发布日期:2022-05-17 18:30信息来源:广电时评 浏览次数:

新增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片头分为网络剧和网络电影,发证机关皆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电影有“龙标”(电影公映许可证),网络剧、网络电影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龙标”——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称“网标”)。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背景为朱红色,方框内用金色字写着“网络视听”。

新增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片头分为网络剧和网络电影,发证机关皆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截至目前,已有3部网络影视剧取得了网络剧、网络电影“网标”:

网络剧《对决》成为第一个获得许可证的网络剧,编号为“(总局)网剧审字(2022)第001号”;

第一部获得网络电影“网标”的是现实题材影片《金山上的树叶》,编号为(总局)网影审字(2022)第001号”,该片将于5月18日上线;

由冯绍峰、胡军、金晨、王庆祥等主演的网络电影《青面修罗》,发行许可证显示为“(总局)网影审字(2022)第002号”。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此之前,网络剧、网络电影是按照“上线备案号”备案,节目在正式与观众见面之前,需要经历备案和公示,取得相关备案号后,才可以在各视听节目网站(客户端)首页播放、推广,或者用于视听节目网站招商推广、会员推荐、上线推荐、节目推优等。

电影公映许可证“龙标”,也被称为电影的“准生证”。从影片最初立项到上映的过程中,获得“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今,“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上线意味着网络电影、网络剧“上线备案号”的时代正在结束,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网标”时代已经来临。

网络剧片也须申领发行许可证,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网上网下同一标准”又前进了一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此前,广电总局在2022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安排中提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体系。提出坚持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法律法规落地实施。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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