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务公告
关于开展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
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10:56信息来源:省局媒体融合处 浏览次数: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有关机构: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部署,协同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为谱写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浓厚氛围、提供精神动力,江苏省广播电视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决定继续开展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

二、评选奖项设置

1. 设立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奖10个。

2. 设立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奖10个。

3. 设立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奖10个。

4. 设立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传播力案例奖10个。

另外,网络投票评选出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案例网络人气奖10个。

三、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相关机构,征选媒体融合优秀案例。活动分4个评选类别,分别是:先导单位类、成长项目类、典型案例类、融合传播力案例类,分类分组进行评选。

1. 媒体融合先导单位是指全面落实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有关部署,坚定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实践,整体进展突出、成绩显著的相关机构。这些单位积极顺应网络化、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体制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传播平台建设、融合业务拓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深层次的改革举措,探索了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显著提升,主流舆论阵地进一步壮大。

2. 媒体融合成长项目是指在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工作中,围绕业务和内容创新、应用和技术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正在推进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媒体融合具体项目,包括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和开拓性的传播平台建设、新技术应用、业务模式拓展、体制机制改革等。

3. 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是指在媒体融合工作中的某个方面成效突出,已经取得良好成效或产生了较大影响力,具备可推广性和典型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包括业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产业开发运营、体制机制改革、新技术落地应用、新型传播平台建设等。

4. 媒体融合传播力案例是指积极履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职责使命,顺应全媒体传播趋势,充分发挥融合传播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多形态、多渠道,精心精细精准做好主题主线宣传和内容融合生产传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显著提升的优秀案例。

四、案例报送方式

各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融媒体中心以及开展或支撑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可按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详细材料(附件2);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6月6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sgdpx@vip.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张梦喆 13813036371。

各省(市)报送的先导单位类、成长项目类、典型案例类、融合传播力类案例分别不超过4个。已经评选为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和2021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的不再重复申报。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按照评选活动类别设置和申报要求,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1  2022长三角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2  各类别案例材料报送要求.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25日

分享到
[全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