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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共享·联合·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1 14:55信息来源:省局传媒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县级融媒体中心:

按照全省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年度工作计划,省局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度 “共享·联合·提升”统一行动(以下简称联合行动)。现就联合行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范围

按照《关于征集2022年度全省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共享·联合·提升”统一行动主题策划的通知》要求,各县级融媒体中心积极报送了20个策划栏目主题(附件1)。若后续还有策划主题请填写网络表单登记。(地址:https://uhvwfx.fanqier.cn/f/hfbk6z9u)。各县级融媒体中心自主选择主题参与联合制作(地址:https://uhvwfx.fanqier.cn/f/8do0ujir)。

二、联合制作

联合小组要求。联合行动由主题策划的融媒体中心作为牵头台,参与联合制作的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参与台,牵头台与参与台共同组成节目联合制作小组。联合制作小组全体成员要根据联合制作总体规范要求(附件2),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创作方向,从提高节目贴近性、关联性、通用性为切口,共同制定本主题创作方向、制作风格、讲述方式、节目元素等细化标准。

牵头制作要求。按照“牵头台负总责”原则,牵头台依照本小组制定的细化标准,负责对各参与台制作节目内容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对制作节目内容导向不明、风格不符、质量不高的参与台应要求其重新修改。

参与制作要求。参与台应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台,按照本小组制定的细化标准制作节目。在节目上传共享平台前,将节目内容先行发给牵头台审核,并根据牵头台提出的修改建议,及时对节目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时限要求。各联合制作小组4月底前要明确本主题的总体节目制作规范,节目制作总集数、参与台制作节目集数、节目时长、节目类型、节目简介。9月底前完成节目制作,并上传共享平台。10月组织集中展播。11月开展积分统计。

集中展播要求。10月期间,各县级融媒体中心要在综合(新闻综合)频道、综合(新闻综合)广播集中播出联合制作的节目,每天播出节目时长不少于10分钟。播出具体节目内容由各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节目联合制作小组牵头台和参与台,须安排播出本策划主题的全部节目内容。

违规情况处理。牵头台把关不严,造成本台和参与台制作节目发生违规问题的,将扣除牵头台的奖励积分。参与台不配合牵头台,对节目不作修改或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将取消参与台参与联合行动资格。各台因节目内容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省局将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保障措施

积分规则。县级融媒体中心上传共享平台“联合制作节目”每个计40分,“联合制作节目”被其他机构下载一次计20分。县级融媒体中心牵头联合制作每个节目另加500分。

县级融媒体中心上传共享平台“普通节目”每个计10分,“普通节目”每被其他机构下载一次计5分,“普通节目”年度上传总分达到12000分后不再计分。

县级融媒体中心使用共享平台节目在综合(新闻综合)频道、综合(新闻综合)广播上设置每日固定时段播出栏目的,每个加200分,最高加1000分。

培训指导。省局将组织对参加本次联合制作的县级台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的集中培训,同时聘请专家学者对节目制作各环节给予针对性的点评、指导。

品牌塑造。省局将邀请专家学者对报送策划主题从主题关联度、节目创新性、制作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评议,从中选择1-2个主题作为2022年重点打造的县级广播电视品牌栏目,优先推荐参加总局和省局广播电视相关评奖推优活动。

宣传推广。省局将在“2022年长三角高新视听博览会”上,推广发布本次联合制作优秀节目。

评比表彰。省局将根据共享平台积分情况,各节目被下载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对优秀主题、优秀节目、优秀组织等方面进行表彰。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县级台参加联合制作的指导,并给予支持。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本通知转发到所辖县级融媒体中心。省局传媒处联系人:伍嘉成;联系电话:1595187112。

附件1  联合行动主题清单.docx

附件2  联合制作节目内容总体规范.docx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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