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省局出台持证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用户信用等级评分标准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省局宣传处

为提高全境外卫星电视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维护意识形态安全,10月28日,江苏局制定出台《江苏省持证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用户信用等级评分标准》,实现了全省境外卫星电视持证用户分级分类监管。

《评分标准》既设置了用户守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和获得荣誉表扬等加分标准,又针对境外卫星电视领域不同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设置了多个的减分标准。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综合日常监管中采集的每个持证用户合法接收、日常管理、违规查处等方面情况,逐一建立信用档案,进行信用评分,并划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并通过“江苏省境外电视互联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其信用分数和等级。

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形式,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以外,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实行不同的检查形式和频次。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按照有关规定,还将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作为其申报政策扶持、资金支持、评先评优、资质认证,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时进行诚信守法情况审查的重要依据。并将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与同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其他有关部门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和影响力。

(省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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