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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首届中国
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19:01信息来源:省局人事处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广播电视总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首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27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我省评选推荐广播播音员主持人2名、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其中设区市或县(市、区)播音员主持人不少于1名。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评选推荐广播播音员主持人、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各1名,省广播电视总台评选推荐各2名。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在代管设区市评选推荐。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参评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在规定的报送名额内确定推荐参评人员。参评人员须认真填写《首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代表作品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广电局。所有提交的文字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推荐参评人员的《首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盖章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参评人员播音主持专业履历及成就简介(1500字以内)。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参评人员播音主持代表作品的文字介绍(包括节目背景、创作阐释、节目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最新注册情况页)。

5.推荐参评人员六寸彩色履历照1张。

以上1—3项材料请用A4纸打印,各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1—3项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推荐参评人员的代表作品电子版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作品应选自推荐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的播出平台,推荐参评人员须在作品中以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出现。

(2)代表作品可选送3-5期节目,类别不限,每期节目时长不限,但总时长不超过45分钟,其中参评广播播音员主持人语言量总计不少于30分钟,参评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出镜量、口播量和配音量总计不少于30分钟。

(3)允许对选送节目进行剪辑,但推荐参评人员的播音主持部分须保持播出原貌,不得进行以优化为目的的后期制作。同时,须在《推荐表》中提供代表作品原完整版播出链接,如无链接则须在电子版材料中提供原完整节目。

(4)选送节目播出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5)文件格式:

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最高不超过1920*1080;

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

(6)每个代表作品文件名须标注为“推荐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节目名称”。

3.推荐参评人员彩色照片4张,采用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包括:

(1)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

(2)履历照1张;

(3)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推荐单位)。请推荐地区或单位为每个推荐参评人员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须标注为:“推荐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评选类别+推荐单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到百度网盘,并上报网盘链接和提取码。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吴建伦;电话:(025)84651552、13809036323;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号省广电局人事处;邮政编码:210002;电子邮箱:827485059@qq.com

附件: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首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首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doc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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